[憤怒]小客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

看來樓主家人的生命對樓主而言都是不重要的
萬一被抓到罰錢對樓主來說反而是大條的事情
樓主絕不會對自己發脾氣說:我怎會用這樣不安全的車來載我的家人
sjzgo wrote:
我聽到這個消息超火大的,
我的老車後座根本沒這種東西,
被抓到要罰錢,是怎樣?
要逼老百姓換車圖利廠商嗎?
景氣這麼差,我買不起車~
還是說要賺罰單錢補國庫?(恕刪)

Passenger wrote:
這新聞是最好笑的~~

孫文的孫女死掉了,怪政府沒有強制繫安全帶???
是不是一定要強制他才會繫啊?
是不是法規有規定他才會做啊??
甚麼都要法規規定?怎麼不怪自己運氣不好??

名聲大也不是這樣子搞的,
怪東怪西的?改天他家人再死掉了要怪甚麼?
台灣車子太多?台灣道路標線太亂??
自己覺得安全就自己繫就好了..幹嘛怪到法規..

政府也很好玩!!假如沒有這件事來定這個法規我沒意見..
定這個法規竟然是因為有名人死掉了..把其他台灣一般人的命當甚麼??
一定要有個名的人死掉才會覺醒嗎?
恕刪)


我看新聞好像沒看到或聽到國父孫女的家屬有發言怪台灣沒這條規定 ,
還是我電視看太少,沒聽到 ....

反而是網路上哇哇叫的一堆.....

sjzgo wrote:
無所不用其極的想挖老...(恕刪)


我兩個同事兩年前就是因為後座沒繫安全帶,在高速公路上被拋出車外當場死亡
前座兩個都有繫安全帶受輕傷,一個還被車子輾過,死狀悽慘。

你想死沒人會阻止你,不要話說的這麼難聽,什麼政府搶錢
早就該這麼做了,現在才修法,救的了死去的人嗎?

son1 wrote:
兄弟....你有所不知
我的車VW T4是2002年出廠買來後座就沒安全帶了........還德國車商..勒...(恕刪)


應該是T4登記為客貨二用車的關係...

安全帶已被列為車輛標準安全配備,但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前出廠的小客車及二○○八年一月一日前出廠的客貨兩用車,並不在強制安裝之列。交通部說,安全帶配備不是「想裝就有」,草案中也有排除條款,上述年限前出廠的小車若原廠無後座安全帶配備,則可「免予適用」。

好在沒翻車,不然要加裝防滾籠了..
想到國父孫女就會想到國父...想到國父自然想到新台幣囉
法規當然立意良善,我們也不需過度反應,被開罰機率應該不會比"路邊停車3分鐘熄火"高吧!
畢竟不繫安全帶死的是貧道,不會污染大家的空氣!
所以人家罰5000是有道理的( 人命1500 < 空氣權5000)
fzr0202 wrote:
我覺得重點是先後順序
政府不先規定汽車生產商,卻來先搞開車的,有點本末倒置
為何不敢規定車上一定要有多少氣囊,多厚的板金,全車安全帶,行車記錄器...(恕刪)

我到不覺得規定順序上這有什麼錯,
有良好駕駛常識的駕駛人才是根本!

安全帶才是車上被動安全配備的重點,其他都是其次!
我碰過一堆開雙B的車主開車連最基本的安全帶都懶得繫,
碰到這樣的車主,
你車子板金再厚、氣囊再多、什麼主被動電子設備再多都沒有用,
車禍時更多氣囊炸得你更慘、
行車記錄器也只能記錄你破窗而出的過程而已。
現在,我們的立法諸公們真的只會亂槍打鳥,看到黑影就開槍.把一些道德勸說的事,也可以立法處分百姓.法律制定要講適法性跟執法面的問題.定些嚴格法條,執法卻困難重重或是公平性不足.舉例,在台北市大家都知道紅線不能停車,但有太多時候可以看到執法單位的,照停.為什麼?就是畫的時候沒考慮方便性.以致於老百姓要停不行,開單.官員要方便時就可以停.就造成了法律公平性的問題.立法不是急就章,要考慮適用性合理性執法性的問題.定一大堆法律事後再來改來改去說真的百姓倒楣而已.
BrilliantWing wrote:
我到不覺得規定順序上...(恕刪)

您這個說法先去說服那些開高安全性車種的人吧

極端一點的例子
之前不是某傳銷會員在高速公路上撞爛了一台超跑....人沒事
如果車輛的安全性都是屁的話
怎麼會有人花大錢呢
如果法規規定車輛出廠就有60分的安全
大家的安全不是就往上加分了嗎?
偏偏要選擇規定使用者
那開爛車又守法的人.....活該嗎?

TOMCAT5805 wrote:
玩文字遊戲挑語病?英...(恕刪)


不要自己鬧笑話還這麼凶好不好
其實只要是對人民生命財產有保障...沒有什麼支不支持、凹不凹錢的意義
聽的下去的人、對於熱愛生命的大眾而言...這只是一個助力去推動保護自己的法案...

最重要的...還沒三讀(應該是會過啦)
沒有三讀通過前...應該也只是勸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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