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洛杉磯留學過,也有考取加州駕照
所以可以提供一些經驗。
1.交通規則和號誌的規畫完善
洛杉磯的交通號誌都非常清楚。
例如您開到路口需要左轉,需要等待左轉號誌
左轉號誌燈是一個左邊箭頭的燈號,
無法通行時箭頭是紅色的,可以通行時他就會變成綠色
反觀台灣開到路口,你都要憑經驗去猜測上面的號誌
此外,路口的車道分很清楚
右轉的直行的左轉的都規畫得很完善
反觀台灣,就是你開一開突然這條線變成左轉車道
直行的駕駛人必須不斷的切換在各種車道之間
另外像是非常的落實交通的規則
例如您開到一個沒有號誌的十字路口
誰該先行,誰該後行都定義的很清楚
一般來說這種路口都有停止標誌
您一定要停止且先看左再看右確實的做出動作才可以再起步
沒停止線的路權大於有停止線的路口
如果四邊路口全都有停止線,那就是先到達的那台車有先行的權利
如果同時到達,那就是左車讓右車先行之後才可以通過
洛杉磯的大部分紅綠燈路口是可以紅燈右轉的
為什麼呢?因為紅燈右轉等同於停止線標誌
你必須先停止在停止線後方,再重新起步
起步時必須確定左側來車無任何車輛正要進入路口
否則你就不能通過。
另外,對於禮讓行人也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當行人過馬路時,一定要停車禮讓
例如我開車右轉,對面行人過馬路
禮讓的方式,就是當行人跨過馬路中線,我就需要停車
直到他的腳跨上人行道,才可以通行
2.考照制度
筆試完成後可以先拿到實習駕照
就可以練習開車了
接著幾天後再去報名路考
路考就是開著自己的車子去報名
主考官坐上你的車,他會告訴你要開哪個方向
所以幾乎所有的情況都會測試到
如果沒通過,那就下次再報名吧
通常考個一兩次以上都是很平常的
特別是台灣人都會考不只一次
因為台灣的開車方式習慣和加州差別太大
台灣人技術很好
但是看在美國人眼裡其實就是開車觀念很差
3.執法制度
美國警察在路上只要看到違法,不管大小違規
就鐵定會把你攔下來
不太像台灣警察假裝沒看到
而且他們平常不會開上面的警示燈
一定是要執法的時候才會開啟警示燈和鳴笛
所以你時常不知道其實警車就在你後面
而且有新款警車的警示燈做的很薄
前後看你會以為那只是一台黑色的車輛
-------
接下來就分享一些經驗
有一天開車在路上
那條路很大,大概有堤頂大道這麼大條
早上上班車流量很大
突然間所有車全都停下來了
原來是因為斑馬線上有一個人要過馬路
去outlet逛街,左右賣場中間剛好有一條馬路
因此設計是一條斑馬線讓行人通過
因為購物民眾很多所以美國駕駛人就很有耐心的在那裏等行人過街
不管後面有多少車等待,都沒有一個人不耐煩
有一天我晚上過斑馬線
一台車並沒有等我跨上人行道就直接從我背後開過去
結果馬上出現一台警車把他攔下來
有一次我宿舍路口發生重大車禍,兩台車對撞
我們都跑去看熱鬧(很多人,其實老美也很愛看熱鬧)
可能因為傷患較多原來的救護車不夠
所以又派了一台過來
結果救護車來的時候,一個華人太太剛好開車經過
他並沒有停車(在美國看到救護車就是一定要靠邊停車)
所以馬上就被員警叫下來了
去聖荷西市找我叔叔,他女兒的後剎車燈有一顆燈泡不亮
他就叫我堂妹馬上開去換,因為他說這樣一遇到警察
就準備吃罰單了
我日本同學過馬路結果零錢掉在路上
他撿起來之後,人行道的號誌已經是紅燈
結果他就被剛好經過的警察開了一張美金50元的罰單
他和警察抗議,警察說我沒有看到
所以他就上交通法庭去抗議
最後還是沒有平反
法官說不然你可以選擇社區服務50小時
結果他就選擇社區服務
台灣同學開車恍神,沒有發現前面紅燈
結果被警察攔下來
後來警察發現他到美國很久卻只有國際駕照
加上那台車登記是他的親戚
所以當場竟然就把他的車子給拖吊走了
沒幾天後因為他就回台灣了
所以我後來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
回台灣後生活真的一開始是不太習慣
台灣是自己方便為第一優先
法規的設計也好,或者人民對待到法律的態度
其實就像小時候課本說的"差不多先生"一樣
規畫不完善、執行不落實、執法不嚴謹
參考看看
ssspp0802 wrote:
這個分很多層面來看
小弟在洛杉磯留學過,也有考取加州駕照
所以可以提供一些經驗。
1.交通規則和號誌的規畫完善
洛杉磯的交通號誌都非常清楚。
例如您開到路口需要左轉,需要等待左轉號誌
左轉號誌燈是一個左邊箭頭的燈號,
無法通行時箭頭是紅色的,可以通行時他就會變成綠色
反觀台灣開到路口,你都要憑經驗去猜測上面的號誌
此外,路口的車道分很清楚
右轉的直行的左轉的都規畫得很完善
反觀台灣,就是你開一開突然這條線變成左轉車道
直行的駕駛人必須不斷的切換在各種車道之間
另外像是非常的落實交通的規則
例如您開到一個沒有號誌的十字路口
誰該先行,誰該後行都定義的很清楚
一般來說這種路口都有停止標誌
您一定要停止且先看左再看右確實的做出動作才可以再起步
沒停止線的路權大於有停止線的路口
如果四邊路口全都有停止線,那就是先到達的那台車有先行的權利
如果同時到達,那就是左車讓右車先行之後才可以通過
洛杉磯的大部分紅綠燈路口是可以紅燈右轉的
為什麼呢?因為紅燈右轉等同於停止線標誌
你必須先停止在停止線後方,再重新起步
起步時必須確定左側來車無任何車輛正要進入路口
否則你就不能通過。
另外,對於禮讓行人也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當行人過馬路時,一定要停車禮讓
例如我開車右轉,對面行人過馬路
禮讓的方式,就是當行人跨過馬路中線,我就需要停車
直到他的腳跨上人行道,才可以通行
2.考照制度
筆試完成後可以先拿到實習駕照
就可以練習開車了
接著幾天後再去報名路考
路考就是開著自己的車子去報名
主考官坐上你的車,他會告訴你要開哪個方向
所以幾乎所有的情況都會測試到
如果沒通過,那就下次再報名吧
通常考個一兩次以上都是很平常的
特別是台灣人都會考不只一次
因為台灣的開車方式習慣和加州差別太大
台灣人技術很好
但是看在美國人眼裡其實就是開車觀念很差
3.執法制度
美國警察在路上只要看到違法,不管大小違規
就鐵定會把你攔下來
不太像台灣警察假裝沒看到
而且他們平常不會開上面的警示燈
一定是要執法的時候才會開啟警示燈和鳴笛
所以你時常不知道其實警車就在你後面
而且有新款警車的警示燈做的很薄
前後看你會以為那只是一台黑色的車輛
-------
接下來就分享一些經驗
有一天開車在路上
那條路很大,大概有堤頂大道這麼大條
早上上班車流量很大
突然間所有車全都停下來了
原來是因為斑馬線上有一個人要過馬路
去outlet逛街,左右賣場中間剛好有一條馬路
因此設計是一條斑馬線讓行人通過
因為購物民眾很多所以美國駕駛人就很有耐心的在那裏等行人過街
不管後面有多少車等待,都沒有一個人不耐煩
有一天我晚上過斑馬線
一台車並沒有等我跨上人行道就直接從我背後開過去
結果馬上出現一台警車把他攔下來
有一次我宿舍路口發生重大車禍,兩台車對撞
我們都跑去看熱鬧(很多人,其實老美也很愛看熱鬧)
可能因為傷患較多原來的救護車不夠
所以又派了一台過來
結果救護車來的時候,一個華人太太剛好開車經過
他並沒有停車(在美國看到救護車就是一定要靠邊停車)
所以馬上就被員警叫下來了
去聖荷西市找我叔叔,他女兒的後剎車燈有一顆燈泡不亮
他就叫我堂妹馬上開去換,因為他說這樣一遇到警察
就準備吃罰單了
我日本同學過馬路結果零錢掉在路上
他撿起來之後,人行道的號誌已經是紅燈
結果他就被剛好經過的警察開了一張美金50元的罰單
他和警察抗議,警察說我沒有看到
所以他就上交通法庭去抗議
最後還是沒有平反
法官說不然你可以選擇社區服務50小時
結果他就選擇社區服務
台灣同學開車恍神,沒有發現前面紅燈
結果被警察攔下來
後來警察發現他到美國很久卻只有國際駕照
加上那台車登記是他的親戚
所以當場竟然就把他的車子給拖吊走了
沒幾天後因為他就回台灣了
所以我後來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
回台灣後生活真的一開始是不太習慣
台灣是自己方便為第一優先
法規的設計也好,或者人民對待到法律的態度
其實就像小時候課本說的"差不多先生"一樣
規畫不完善、執行不落實、執法不嚴謹
參考看看...(恕刪)
真好的經驗分享
其實說穿了
很簡單
那麼多人都要移民到美國(或送小孩去國外)
有沒有美國人要移民來台灣?
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