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演那齣?行車糾紛互毆?

年輕人,偶支持你
也不能怪鄉民,畢竟證據不足又有記者催眠

看到間段的行車紀錄器,不用說一定有鬼
至少你的影片是沒有中斷的,前面幾分鐘PO一下吧
現在等阿伯完整版釋出聲音

如果真像你所說記者是朋友,那還真的有點可惡

下次下車前先看對方有沒有武器,然後鏡頭對準事發地點
前車是比較吃虧的,因為屁屁沒有紀錄器


記者的素養可以從他言論參考

minibank0227 wrote:
我是當事人

姑且不論真相如何
願意親上火線就值得肯定
行車糾紛一定是挑自己有利的部份講
這也無可厚非
之前有位周先生PO行車紀錄影片尋求媒體哭訴拖吊車司機剪他線還辱罵他
結果有另一家媒體調閱旁邊商家監視錄影帶發現是他自己不打方向燈而開危險警示燈硬切拖吊車的線

是非對錯網友自有公斷(而且通常這公斷不見得能被投訴者所接受)
只是通常看到消音影片直覺就輸了一半(不管消音的原因為何)
而且打輸就打輸並不可恥,又不是苗人鳳打遍天下無敵手
不必再搬出阿伯是"海陸退伍+拳擊協會"云云
今天就算打贏了,恐怕也只是贏得了恃強凌弱之名
停車下來械鬥的地方前面好空曠,而且是自己停到路邊而不是被妨礙自由的硬擋住去路,所以實在很難想像這是"逼不得已"要下車攜械"理論"的情況。
前面幾分鐘只有在下地下道前,我真的都沒看到對方的車子在幹嘛
大家可能會覺得很奇怪就這樣就發生衝突
事實上就是這樣而已
被按喇叭我被嚇到確實不高興,即使一直罵阿罵的
也是等了好幾秒讓黃先生過了以後+上白車慢的太誇張
才切到外線
之後什麼情況我前面就解釋過了,我就不再多贅述
我只是很納悶
今天就算我在車內狂幹譙詛咒對方全家死光光,+上真的有很神的有神技可以在後方攔到前方的車
這件事就是這麼簡單
1.他一下車就先拿球桿下來
2.明明是他攻擊我邱姓記者可以扯到我們互毆
3.整件事被邱記者模糊到我被按喇叭攔車
4.員警吃案 8/8日 我要求開三聯單完全不願意給我
一直到壹電視來採訪我才在8/09的晚上9點給我作筆錄
一直到我投訴督察室才在8/13日開給我三聯單
而黃先生在8/14日甚至我在8/17日去撤銷傷害告訴時都沒有去過警局半次
只有8/09作筆錄當天致電給員警(員警手機接聽的)
承辦員警也不忌諱的在我面前直接說
"黃先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在處理了......對不起,對不起,謝謝,謝謝。"

再作筆錄時和之前兩位派出所員警
一直在說我不應該拿鐵棒去攻擊黃先生
我則說
"你們看清楚一點那是爛的要不死的組合衣架不是什麼鐵棒"
"而且,我原本是空手走過去的,他行車紀錄器不是有拍到嗎?"
"你看,他拿球桿我才跳回車上找東西防衛的"
員警就說
"對阿,你不要拿東西出來不就好了?"
"你不拿東西,站著不動他一定不會打你的"
我聽了真的哭笑不得
"我說我今天沒有拿的話早就被打死了"
員警的回答則更妙
他們說"你不要預設立場,今天你只要不拿出來根本就不會被打"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幫腔

一些詳細內容如果有人無聊想看
http://www.ptt.cc/bbs/Miaoli/M.1344687219.A.5B4.html
我是PO在PTT上面.. 網頁板沒上色會看的辛苦一點

其實這件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
因為我告不起對方,黃先生認識一堆人,真如他在走之前嗆的話:你報警嘛~ 你告我嘛 你能告我什麼?
告不了什麼
我平常都要上班,即使苗栗法院就在我住的對面,我也什麼沒時間跑
只是我覺得非常不滿這件事情被模糊成行車糾紛,甚至模糊成我攔車打人?!!?

中視記者邱政閔先生,你敢發誓你不認識事主黃先生? 要不然天打雷劈!
你那天一副假好心的一直打電話說要採訪我
說是看到蘋果報導才趕快過來採訪我的
這種謊言早就被壹電視的記者給拆穿了
你還好意思裝什麼正義的路人在youtube上罵我敗類?
明明是你接到警察電話說有壹電視的採訪,才趕快來採訪我的
還說是看到報導才來採訪的,真好笑,壹電視的報導是隔天才放出來的
你有預知能力嗎? 還是你的好友某員警告訴你的?
還有,請問我的手機號碼是誰給你的?
怎麼你中視採訪的新聞不敢放在中視上播,要特意迴避丟到中天去?
還改可以變成中天的苗栗彭志明記者採訪?
他哪位? 我有給他採訪過嗎? 你這種行為好意思罵人?
不是說常打高爾夫球、都是體育人就可以幫忙幫成這麼誇張
你好意思這樣子後在自己的FB上寫李宗瑞靠有權有錢就可以玩弄司法這種言論?
這種雙重標準的言論讓我看了真的覺得很噁心
你們自己不就是一樣把黑漂白把白漂黑?
打人的還可以當受害者?
今天動手的可以比較有理?
動手的才叫被害者?我從頭到尾了不起就動口和阻擋攻擊就變成叫做惡人先告狀?
你良心被狗啃了嗎?
黃先生海陸退伍+某格鬥協會的人 (這兩個不是他本業,我可沒有全說出來)
這種等級的人拿我的組合衣架都有可能打死人了
他還拿高爾夫球對我猛烈攻擊,根本就是想致人於死
都是47歲的人了,這樣攻擊一個手無寸鐵 (只有中空鋁桿的人)
很得意嗎?

我沒有打算能在司法上要回什麼清白
因為黃先生還是律師背景,又認識一堆人
而且我看到苗栗分局給我一封矛盾又好笑的道歉函,我就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苗栗縣苗栗分局警局道歉書函

8/8號發生,8/13號才受理?
辦案立場沒有偏頗~只是善意的贅詞而已啦~
咦!?那幹嘛要懲處?!?

我要說什麼?今天你要對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期待什麼?
我以前只知道打人就是不對,可是中天新聞只要下個標題:被按喇叭就攔車 持鐵棒互毆
哈哈哈,就一堆人罵我~
我覺得我可以不相信司法不相信警察
但是我覺得我為什麼連在網路上被這種不公平的言論對待我都要當啞巴,我很心寒
還有人說宅宅打輸老阿伯
47歲海陸退伍+某格鬥運動協會的人拿著高爾夫球桿攻擊一個臨時找到前天搬家沒丟到的組合衣架的宅宅
對,我是打不贏,我很嫩。

最後,我想這應該是我最後一篇的澄清文了
反正我也告不贏,即使法扶會的律師說恐嚇罪絕對跑不掉
但是我認識的書記官和他老闆看了都直搖頭說對方很硬,碰了浪費時間
再看看MAY案,連小魚對抗大鯨魚都沒得到什麼公平正義了
我這隻浮游生物以後還是別太衝動
整件事情我就是太衝動,前面的版友說的對,下車就是會有問題
對不起,我錯了
以後我會能躲就躲的
我今天發這兩篇文只是氣不過吃人夠夠的記者,打人還真有理
傷到大家眼還請見諒


警察找你的時候,拿個手機找個朋友在旁邊蒐證(不知道違不違法)
然後再找水果爆料XDDD

黃先生是哪位可以說嗎
minibank0227 wrote:
前面幾分鐘只有在下地...(恕刪)


"【壹電視報導】苗栗一名男子開車疑似超車糾紛,引起對方不滿,想不到對方車主,情緒失控,不僅半路攔車,甚至拿出高爾夫球桿企圖毆打車主,男子嚇得也拿出組合家具用的鐵條抵擋,受到輕微挫傷,他把過程Po在網路,直說對方是情緒大暴走的歐吉桑,也到派出所對這名車主,提出傷害告訴。"


哇!這一篇行車糾紛不只當事人各說各話,連不同媒體,也各自報導不同的
事實
!?
一開始,很多網友認為轎車司機較理虧.哪知看到最後,不盡然如此!?
轎車司機m網友現身01,同時發言對某記者有些抱怨.不知真相究竟如何!?


不好意思,我在補充一下上面的道歉函
上面的道歉函所謂的8/13受理是受理我的投訴
但是正常程序的三聯單是8/14日才開給我的

另外,黃先生名字可能沒辦法爆
因為我不知道這樣有沒有違法
但是記者的名字是因為他主動聯絡我又寫偏頗報導誤導
從另一個角度去看比黃先生更惡質
真的算了

這社會就是這樣

認識一堆人運用一堆關係

把事件模糊了

白變黑黑變白
minibank0227 wrote:
黃先生海陸退伍+某格鬥協會的人 (這兩個不是他本業,我可沒有全說出來)
這種等級的人拿我的組合衣架都有可能打死人了
他還拿高爾夫球對我猛烈攻擊,根本就是想致人於死
都是47歲的人了,這樣攻擊一個手無寸鐵 (只有中空鋁桿的人)
很得意嗎?

我沒有打算能在司法上要回什麼清白
因為黃先生還是律師背景,又認識一堆人
而且我看到苗栗分局給我一封矛盾又好笑的道歉函,我就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苗栗縣苗栗分局警局道歉書函


如果連律師遇到車禍糾紛,都要拿棍棒了
那...普通百姓
海陸退伍是還好,畢竟年紀有了,但是聽到有格鬥協會頭銜
的確不能小看
你做錯的一點就是你下車了
以後記得不要輕易下車,除非你有必勝的把握

沒事還是別亂下車, 萬一碰到拿傢鈥不就慘了

忍醫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若真的不爽你就在他後面一直按喇叭

按到他下車傷害你or砸車(反正你的車也老了, 不怕人砸, 大無敵)再報警處理不是更好.....




skyheineken2 wrote:
如果連律師遇到車禍糾...(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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