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打人!!....北市西園醫院附近下午5點...............惡霸打人......... 無法無天 !! 2012/09/11


fanrien wrote:
法律上不是都講求動機...(恕刪)


法律有教人只要擁有充分的動機就可以揍人嗎?
這社會是怎麼了?



queena炮嫂 wrote:
制服員警怎麼看起來沒有人民保母的氣勢!!!
~哀~


員警的氣勢是拿來抓改裝、對一般民眾威嚇的,不是拿來跟這種壯漢比武功的
兩輪獨走 . 寂寞 . 也自由 .
現在開車要自保

我都把拐杖鎖放在副駕駛座邊邊

遇到打人的,就跟他拼阿,記得要在車子前面打,因為才可以知道誰先動手的。
fanrien wrote:
我覺得怪怪的如果是後...(恕刪)

沒錯!我們確實應該搞清楚所有事情的始末.但,
譴責暴力才是最重要的焦點吧.看待任何事情,
『比例原則』是很重要的.即便先前兩造之間,
有點小摩擦,貨車司機就可打人家的頭嗎?如果
他是打到比他更狠的,會怎樣?(有時,從外表看
不出來誰是狠角色)

仔細想想,在這件事上,你的判斷力會不會太差了?
你在這一樓中,說了一堆有的沒有的,簡直模糊事
情焦點!請樓主告死這個混混.對付這種咖就是要
更『強硬』,他才會乖乖的.(經驗談)

如果是我在馬路上,遇到這種對他人暴力相向的,
請相信,我會在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一邊錄影;
一邊設法制止暴力行為!(拿刀槍的另當別論)

你呢?你會想當場制止暴力嗎?

林喜歸 wrote:
法律有教人只要擁有充...(恕刪)


看這一版除了可以警惕自己,開車小心之外,也見識到台灣社會的‘多元化’。
還真是一種米養百種人。

不過說真的,台灣的教育教出這種邏輯的人也還真的令人擔心。。。
(我說的是前面發言的那位。。。)
恩,你吃的是甚麼米我不知道,但是吃了以後會有閱讀障礙是挺令人擔心的

事後諸葛很簡單
樓主PO出影片第一時間,還沒PO事發前影片時,這些說三道四的人在哪裡?
看到事發前影片被打駕駛沒有做出甚麼令人不滿的駕駛行為後,見獵心喜?

我不知道台灣的教育怎麼了,最基本的批判能力都失去了嗎?
網路上別人PO甚麼就信,能不能多點思考?

不少人明明自己犯錯,還是喜歡上來取暖
剪一些單方面的證據來誤導鄉民
被發現了就躲起來

從頭到尾我也沒說過打人是對的
只是想了解完整的事發經過
事後證明樓主的父親的確是遭受到惡意的攻擊
事情明朗了不是很好嗎
真不懂為什麼有些人喜歡被賣了還幫人數錢的感覺
如果樓主前半段的影片沒拿出來
你怎麼知道比例究竟是多少?
你怎麼知道只有小磨擦?
像你這樣放放馬後炮真容易啊...

我的判斷力差?可否舉出明確的例子來瞧瞧

制止暴力也要有能力(假設施暴者只有一人)
如果現場同時有三四個人可以一起幫忙,當然會制止
如果只有一個人,躲在旁邊報警同時錄影蒐證即可
一邊錄影一邊制止暴力行為?別傻了
施暴者看到你拿錄影設備在錄他,你搞不好會成為另一個受害者
匹夫之勇我做不來



ghdfjkh wrote:
沒錯!我們確實應該搞清楚所有事情的始末.但,
譴責暴力才是最重要的焦點吧.看待任何事情,
『比例原則』是很重要的.即便先前兩造之間,
有點小摩擦,貨車司機就可打人家的頭嗎?如果
他是打到比他更狠的,會怎樣?(有時,從外表看
不出來誰是狠角色)

仔細想想,在這件事上,你的判斷力會不會太差了?
你在這一樓中,說了一堆有的沒有的,簡直模糊事
情焦點!請樓主告死這個混混.對付這種咖就是要
更『強硬』,他才會乖乖的.(經驗談)

如果是我在馬路上,遇到這種對他人暴力相向的,
請相信,我會在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一邊錄影;
一邊設法制止暴力行為!(拿刀槍的另當別論)

你呢?你會想當場制止暴力嗎?
這社會是怎麼了?
學校有教人可以斷章取義嗎?

我何時說過有動機就可以打人?
想了解完整的過程難道是種錯誤?
想知道是不是有甚麼原因,難道也不行?
一定要人云亦云,跟著說對對對,打人的不對,該抓去鞭刑,砍頭,槍斃
那這樣設這個論壇幹嘛?


林喜歸 wrote:
法律有教人只要擁有充分的動機就可以揍人嗎?
這社會是怎麼了?

fanrien wrote:
恩,你吃的是甚麼米我...(恕刪)


絕大部分人的見解都是,無論前面發生什麼事,都無法justify 這種暴力行為。
交通事件誰對誰錯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社會可以到不爽就可以這樣的暴行嗎?
就這麼簡單。


只有你這位‘福爾摩斯’,可以長篇大論的說什麼必有前因,不要一味‘被牽著走’。
所以我說你的邏輯實在有問題。

沒有人被‘賣了還幫人數錢的感覺’,不要老是自己關在小房間裡胡思亂想。


fanrien wrote:
站的住腳的,影片就可以從事發之前三五分鐘開始剪,影片就會比較長,事主通常都會說明如果不耐久候請從幾分幾秒開始看
例如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938970&last=38430261
有時候不是不譴責
而是自己要有判斷力,被牽著鼻子走,那太辛苦了


你舉的例子非常好 這位事主自己騎車超車方式很有問題

直接剪輯他超車那個摸門也看得出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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