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 wrote:
我那時速度就35km...(恕刪)
至於摩托車 本來就也是要禮讓行人囉
而且她也有注意看過沒車才過 不像我上次禮讓的男孩 頭低低過馬路
請問被您的車擋住視線+行人小跑的狀態下,騎士有幾秒的反應時間?
LLan wrote:
我記得是不論何處 行人要穿越馬路都是要禮讓
即使行人是違規的情況下
而且沒禮讓出事我負的責任會比禮讓出事還嚴重
機車本身也是要禮讓行人 真的撞上了 機車更會負上更多責任
黑白講!
來看看法官怎麼判
撞死婦 騎士還獲賠73萬
與喪家互告 法官:婦闖車道侵路權
2012年05月28日
老婦陳張有去年穿越中壢延平路(圖),遭重機撞死。黎百代攝
【黎百代、石明啟╱桃園報導】桃園一名七十二歲老婦步行闖越快車道被騎士撞死,其子女向騎士求償,對方也提告要求賠償修車及工作損失。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老婦侵犯路權的肇責比例較多,因死者家屬已獲一百六十萬元車禍死亡強制險賠償金,判騎士不用再賠,但死者的子女則須賠給對方七十三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老婦的四女兒陳怡辰昨氣憤說:「這是什麼恐龍法官!被撞死還要賠錢,將上訴到底。」事故發生地點是醫院前面,她表示母親膝蓋不好,怎麼爬天橋?母親過馬路地點離斑馬線也不遠,且對方騎重型機車摔得那麼嚴重,根本就超速,法官怎會不知道?該判決也在網路引起討論,網友rich78103對判決讚稱:「法官英明,家屬怎麼不先檢討自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