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很大嗎? 很威嗎?帶棍子幹嘛? 很威嗎?從法律角度來看攔車的以下稱A 被攔的稱BA違反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中停車)A於該影片中28秒處下車向B理論並於約1分29秒中止其行為B即隨後下車並持棍棒理論"B先出手拉扯A的衣物"隨即兩人發生扭打A下車理論過程中尚未達到恐嚇構成要件該當行為(從B下車持棍理論 可知未達心生畏懼程度)B下車持棍棒(1:30)向A理論 可能涉及恐嚇 或 傷害且該行為並非屬刑法第23條 正當防衛1.非迫在眉睫2.侵害已經中止3.違反法益權衡(空手 VS 棍棒)至於A以傷害構成要件造成B身體法益受損但適用刑法第23條 正當防衛1.不法侵害已著手實施2.符合法益權衡不構成傷害罪最後B手持棍棒 並以 手指著 A該行為構成恐嚇要件該當性(很明顯A落荒而逃 以達到心生畏懼)什麼? 你說B可能有罪 A沒事?今天B"馬上下車"或 不下車 或 "空手" 就沒事啦你說這裡是鬼島?歡迎移民
mandy yen wrote:警察這個身分很麻煩,大部分警員只要穿上便服,通常都很低調不會刻意亮出他是警察的身分,免得惹禍上身,看這影片假警察的成分比較高吧,年紀大身體胖就不要找年輕人打了,在家養老帶孫享受天倫之樂不是很好嗎 恩講得很實在
白馬 wrote:不好意思,我很想知道,為什麼打人是對的?就基於「白目」這個原因?...(恕刪) 打人不對,但對方一直挑釁,法律之外,人情義理都會想扁他,所以,打人不是基於白目這個原因,或許是基於白馬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