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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57320484
即使警察要進行臨檢攔查
都須會同監理機關人員進行聯合稽查
當然很明顯的改裝
警察開單時會註記需進行臨時驗車
並通報監理機關登記
很多民眾感覺有關單位根本沒在認真管理
其實這些行政單位是不會主動管理
因為主動管理會發生違規人找媒體或是民代投訴擾民或是故意刁難
基於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原則
如果你自己是行政機關員工
會選擇哪一個?
但對於民眾提供照片的檢舉
依規定就必須通知車主臨時檢驗或是自行改正
以計程車來說
車牌污損或是字樣不明
換牌驗車要450元
領牌要600元
但是如果因為車牌字樣不清楚
違規紅燈佔用機車停等區900元(罰不到)
紅燈越線900元(罰不到)
闖紅燈,紅燈左轉或是紅燈迴轉2700元(罰不到)
紅線違停900元(罰不到)
一天的亂開比較下來
可以省下的罰單比一天賺得還多(責任感算什麼)
那為什麼要自己花時間跟1050元去換牌
一般民眾能做的就是把這些老鼠屎用照片或是影片抓出來
資料交給監理機關依法處理
剩下的就是監理機關跟車主的恩怨
與檢舉人無涉
換個角度想是讓這些投機人得到應有的"善報"
避免日後發生死傷車禍時
因車牌號碼無法辨識,無法替受害人找出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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