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進去了就不要停

難怪女車主會不高興!
早上上班時發生的,地點在下64快速道路成州二交流道往淡水方向的防汛道路

我前方的廂型車看到前面的車要左轉,急著打右方向燈切換至右側車道

後方的Porsche休旅車速度也不快,看到煞車燈也有亮起,但就是撞上了,

後來看後照鏡,廂型車的車主是阿伯仔,下來看揮揮手

不過後方的Porsche女車主似乎在理論??

這樣誰要負比較大的責任??



Porsche休旅車撞上廂型車


這有什麼好理論的,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主要是碰到車的後頭,不是車的側邊‧要嘛就是對方切進來,直接碰到‧

那前面那台車不對,但是對方都已經完全切進車道‧頭尾都在線內了‧這時碰到,後面的因素就比較大‧

結論就是要嘛就是讓,要嘛就是碰‧

已p牌的性能煞這麼急,可能p牌後面的車子也會煞不住碰上了‧p牌如果沒錯,那p牌後面碰到的‧是不是也沒錯‧

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是對的‧
https://hiveos.farm?ref=693615 推薦碼,使用後會有10美金‧
01真是聖賢之邦啊~~~~

很多人被插了之後撞到還自責“專注力不夠”, “這種車速也會撞上去”
佩服佩服

大胖吉 wrote:
我個人覺得100%是...(恕刪)


請問你有駕照嗎?如果有的話,那我認為台灣的考照制度真的有很大的漏洞
如果沒有,那我建議你再仔細研讀一下交通規則,等考了駕照之後,才不會害到別人

後車如果加速,不就是自己未保持安全車距?
箱型車切入後,造成後方車輛還要煞車才能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就表示切入時已經破壞了原本車輛的安全車距

後方車輛不可能知道旁邊的車輛會在瞬間變換車道,更沒有理由需要按喇叭提醒對方
反而是法律有規定超車的車輛才需按兩聲喇叭提醒對方
另外也有規定,方向燈需要先開啟三秒之後才可以變換車道,否則都算是任意變換車道
頗有先搶先贏的味道

tourcura wrote:
這有什麼好理論的,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主要是碰到車的後頭,不是車的側邊‧要嘛就是對方切進來,直接碰到‧

那前面那台車不對,但是對方都已經完全切進車道‧頭尾都在線內了‧這時碰到,後面的因素就比較大‧

結論就是要嘛就是讓,要嘛就是碰‧


另外煞車燈不亮,這是駕駛的疏失
罪加一等
真朕有哏~~~~~~

朕今天沒空 wrote:
插進去了就不要停

難怪女車主會不高興!
硬切又急停已經很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一堆人還說這是正常的


tourcura wrote:
這有什麼好理論的,未...(恕刪)


那我用甩尾的在路上甩來甩去,甩進車道後,導致後方車輛撞上我的車尾,就是我對囉?

安全距離不足的情況下仍然會有可能在任意變換車道的車輛在完全切進車道後造成車禍


voyge wrote:
硬切又急停已經很可怕...(恕刪)


+1~
難怪行車記錄器可以這麼熱賣
網路讓世界透明,但許多資訊卻是僅供參考!
歪樓到限制級了
方向燈不是無敵
打燈就馬上硬切非常討人厭
這狀況那台廂型車阿伯要負絕大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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