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攔檢重機導致車禍 像這樣要算誰的?

在民意萬歲的台灣,
家屬會找民代出面狀告警察大人執法過當,
說我兒子不過就騎車出遊,享受騎重機的快感,警察害他煞車不及。
然後警察大人就有人出來道歉,說爾後會檢討同仁執法尺度,
再來過一陣子大家都忘了這回事。
結案~~

Shawnccc wrote:
哪裡沒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為什麼這麼多人對安全距離的定義都不懂........

安全距離就是......前方死白目緊急煞車的時候......

你從看到...反應....按煞車...滑行....也撞不到....的距離....

所以法令才規定.....只要後車撞前車...沒有"特殊因素"....

都是後車的錯.......保持距離....更要保持安全距離.....
保持安全距離 你是哪裡不懂這幾個字
jerry_tai2001 wrote:

台灣應該不會發生這種...(恕刪)


+1

15151515151515

Shawnccc wrote:
哪裡沒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有保持還會撞上嗎?

jerry_tai2001 wrote:
台灣應該不會發生這種情形..
這設備不便宜,警察又怕死..
除非剛畢業的,有沒學長在旁邊,
不然出來是要送死嗎?
台灣過失殺人才幾年而已..
照相舉證罰款就好了!
警察領個維薄薪水不需要那麼拼命..


以下是在我眼前就發生
當時是沒下雨地是濕的
台北市往圓山方向的中山北路上
黃燈時
民族西路口的義交熊熊從安全島旁
跳到慢車道內側車道的正中央
用肉身擋車
有一個弟弟騎很快為了閃他當場噴出去
結果
他一看到人摔車
馬上回頭走
一邊走開一邊說
不甘我事
是他騎太快了
然後是民族西路在海霸王那邊的鴿子跑過來看人的狀況

所以這情形不會發生嗎

piggy0909 wrote:
交警這樣攔應該才是主因...(恕刪)


不然要怎麼欄?

難道要3公里前立牌告示,
300公尺再立牌告示,
因為有大霧,所以立牌要用高亮度的LED,
然後警察只能揮手示停,不能跑出去,機車沒停也沒關係,
不能追,以免造成危險,
警察只能照像舉發,因為起大霧,所以照片模糊也不能算,

還是有其他高見?


影片中應該是超速被攔車,距離來看應該是後車判斷失誤,沒有趕快降檔煞車。
Why so prestigious?
安全距離是以 速度遞增 不是一個 公訂距離

你覺得市區 限速 與 高速公路 兩個相比

安全距離會相同!?
在國外,算後車的錯

在台灣,不管怎樣都是別人的錯~
前車緊急煞車,害我撞到,前車的錯~
警察臨檢沒有提早警示,警察的錯~
父母說: 我的小孩很乖,騎車不可能超速,都是別人的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