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XO1.6i wrote:01的同仁"講出"的話都非常正義 非常明理...(恕刪) 講話有必要這麼酸嗎?我曾因為跟著前車紅燈右轉,前車跑了我卻被攔下開單。也曾在速限50的六線道超速18公里被攔下開單,警察填單時我看著改裝車從旁呼嘯而過。兩次我心理都覺得非常XX,但我知道自己無權主張「不法之平等」,我也知道在人力跟物力有限的情況下,實質正義難以完全落實。所以縱使我不爽,但也只能乖乖簽收罰單!而你,01同仁是不是真的正義跟你無關!管好你自己就好了!你若真的對這種現象不滿,去跟你選出的立委陳情,請他們讓警政署早日給每位值勤的警察都能配備DV蒐證!別在這裡亂酸人!
inyi wrote:講話有必要這麼酸嗎?...(恕刪) 這是討論區 言論自由什麼話都能夠講我在pcdvd po一樣的文章還不是有人問候到我父母親不會教才被罰還上網po文章還不認錯所以你覺得是誰在酸.......
唉~~看到人家先轉 不要跟著轉啦 這樣被抓真的是活該昨天我才親身經歷 在路口剛好遇到綠燈 可以右轉 但是前面一台腦殘小黃+腦殘客人在路口下車 車上客人又有4~5個 以至於大家可以過的時候都是紅燈了 有的人當然就等不及直接給他右轉過去啦還好我把持的住 乖乖在停等區等 後來等綠燈轉過去 一台警車停在那 路邊停好幾輛機車~(呼)
我常這樣想!好人之所以成為好人是因為他犯錯的時候常有人指正, 說難聽點就是很容易抓包! 長久下來他就變成好人.壞人就是從從作小壞事就很容易得逞, 結果就越來越壞, 最後變成不可收拾.要比衰我最衰, 我有載老婆去坐車開出來時被警察開行駛路肩, 奇怪喔, 不到路肩可放人下車嗎? 路肩那麼小, 我不前進所有摩托車就塞在我後面, 主幹道又沒人讓我, 那我只能在路肩慢慢開啊! 這真是百口莫辯.還有在交流道被插隊的擠到路肩, 也被開行駛路肩! 該罰的沒被罰, 不該罰的被罰. 唉!
nokia1220 wrote:我已經先講了「我先講...(恕刪) 警察開的很好阿....也覺得罰的太輕了也覺得違規就違規說那麼多...是想要合理化??.....還是尋求自我安慰還是以為01的人要跟你一起鼓譟......警察不能這樣子做假如是我朋友照樣跟他說..........違規就違規又不是你騎好好的無緣無故沒違規被攔下來硬是開你罰單不過我朋友只會跟我說他被開罰單...並不會抱怨警察有的沒有的所以有些人真是書不知道讀到哪.......連恥字都不認識被開罰單就有點瞎了......還有勇氣上來說真是勇氣可佳
nokia1220 wrote:這是討論區 言論自由什麼話都能夠講...(恕刪) 這是言論自由的討論區沒錯,但絕對不是甚麼話都可以講!攻訐他人的言語是不被允許的!現在的社會很奇怪,犯錯的人不思反省,卻不斷的攻擊他人,抓到別人的小辮子就不斷的打,彷彿只要對方是錯的,就可以合理化自己的錯,有這種政客思維真的很糟!請記住,違規就是違規!不會因為別人違規沒被抓,你的違規就不是違規!跟你分享一些經驗,我今年上半年的罰單,快要兩隻手指都數不完了,在最後一張罰單的答辯書上,我甚至連「未曾有酒駕紀錄,違規事項不致對他人造成任何危險」的理由都用上了,因為這張單子是凌晨兩點在中壢省道上闖紅燈被攔的,那個路口是一條不到三米小巷子跟省道的十字路,當時就是我一個而已,當然就給他滑過去,那兩個騎機車的警察不開燈躲在暗處,BUT...... SO WHAT ?後來我領悟了,被開單實在是自己太白目:一、明明知道警察易出沒地點,常常經過都知道,但是就是不知道要減速、就是要紅燈右轉,這就叫白目!二、看到「前有測速照相」的牌子還呆呆的衝,而且方圓10公尺內只有自己,要違規不知道要找掩護,這不是白目是什麼?三、看到別人走就走,而且走在最容易被攔下的位置,要違規還不知道要找掩護,這就是白目!四、交通部說要大執法,警察有業績壓力,就會躲在一些被抓很幹的地方等,例如T字路口、小小路口,或者六線道速限40的地方,新聞都一直說要大執法了,自己罩子不放亮要給警察賤到,當然是自己白目!五、違規也要看時間,晚上10點到凌晨2點是警察蜂擁而出的時候,交通隊跟保安隊聯手出擊,這時還因為不知道提高警覺而被攔,真的該怪自己白目!六、夜路走多了,一定會碰到鬼!把違規當家常便飯,很難全身而退、保持無單金身,這種簡單的機率還不知道,可以稱做是「白目上人」了!其實,綜合以上幾項因素會發現,只要自己多用點心、注意一點就不會被開單,話說回來,交通事故不就是因為疏忽而發生嗎?這種基本道理,我用萬把銀子去學,你呢?
這是正常現象!!警察不會去擋汽車...會去叫機車騎士停下來...只是一句「警察也是人,人也會怕死...;汽車不好躲,機車可以閃...」而且如果你是犯在小路口,而不是十字路口...你會心情Down再者,如果你被開單時,又有人犯案未被一視同仁...你會說four letter w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