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路權直行車勝。但當時號為何並無法從影片中看出,再則警車是否可直接看到對向來車(有無遮蔽物、或道路弧度),真的很難去定義對錯,但以目法官在判決都是以人受傷為大;不論判決為何?還是祈求員警早日康復。
酒駕及無照,最基本的路權還是有的哪有什麼只要上路就該死如真是如此,我請問前面熱血的正義人士是否可以去高中或餐廳門口等著只要看到你忿恨的無照屁孩或酒駕醉鬼上路一個就撞死一個、來兩個撞一雙反正你說他100%沒路權,就算開(騎)的好好的,死了也不該有怨言不要因人而去有所偏頗偏遠鄉村很多不識字的老人家沒駕照好好的在那小路上騎了好幾十年一天這群老人結束村裡聚會返家途中一富二代開著跑車把妹,路過時一不注意撞倒這群人這時正義人士還是覺得這些老人死了活該嗎?因為在你眼裡他們根本毫無路權
avatar01 wrote:酒駕是刑事犯罪依刑法$88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所以,現行犯還會有路權嗎???反觀,交通規則是行政法規而已所以.....還需要討論嗎 呵呵所以你認為刑法位階大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嗎能不能先去搞清楚基本的法律通則再來發表正確的言論呢
@潛水夫@ wrote:又發生酒駕車禍事件,這回撞的是警車,所以新聞放很大,但就事論事而言,以肇事因與交通規則而言,警車沒有讓直行車先行,直接回轉,新聞卻完全無視,酒駕故然另人痛恨,甚至個人更認為該判蓄意殺人罪起訴,但就本車禍而言,捱撞的若非警車,報導是否會比較平衡,會提及未讓直行車先行呢受採訪另警員說,依煞車痕長度,速度約七十公里今天若是換成未喝酒人撞上的話,大家會如何評論呢,是超速肇事,還是沒讓直行先行為主肇事因呢,...(恕刪) 就事論事~酒駕連開車都不能開~結案!備註:酒駕真該死~鞭刑快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