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 蛇行逼車擋車【真相】


一個小路人 wrote:
你知道加速車道是從虛線開始算才開始的嗎?
槽化線的限速還是40
然後快到尾巴才能切入才是正確的
到尾巴之前都是加速車道
你去搭客運看看,哪家客運是瘋狂踩油門加速的?只有小客車才幹這種事
但你有沒有想過,客運可以慢慢加速,小客車就不行?有這種事嗎?


最好是啦,虛線就是提醒你準備慢慢駛入車道,最好叫妳最後在駛入!!

照妳這款鍵盤賽車手開法全台早撞擊一堆囉!!
wc2880 wrote:
最好是啦,虛線就是提醒你準備慢慢駛入車道...(恕刪)


來看看 高公局 網站上的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圖片皆來自 高公局網站!

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十四、匝道︰指交流道中為加減速車道及主線車道與其他道路間之連接部分。

九、加速車道︰指設於匝道與主線車道之間,專供汽車由匝道駛入主線車道前加速之車道。


第七條
汽車自交流道、服務區或休息站進入主線車道時,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並先利用右側加速車道逐漸增加車速,判明交通情況確達安全距離,方得駛入主線車道。



●由匝道匯入主線車道時,應注意事項:
1. 應先利用加速車道提高車速,並啟亮方向燈,于確認安全無虞且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時,再伺機由加速車道匯入主線車道。
2. 外側車道車輛,應注意由匝道匯入之車輛,並予適當禮讓。



因此, 您說的慢慢駛入, 不是十分正確!
應該說是, 提醒您, 要加速到一定速度後, 並且注意後方來車, 駛入主線車道!

一個小路人 wrote:
現在人連禮讓都不懂,...(恕刪)


三寶的想法真的和正常人不一樣..+1
公共危險加妨害自由
若造成追撞加上殺人未遂

ianyang27 wrote:
三寶的想法真的和正常...(恕刪)
只能說沒路權觀念的人就先去把路權唸好在來說自己沒錯!

如果在當下(你個人認為)有被公車逼車,是可以事後申訴.

您居然在隧道內任意變換車道,高速公路上意圖擋下車輛.

您行為更是可怕.(想不到您還是個醫生........)

一個小路人 wrote:
現在人連禮讓都不懂,...(恕刪)
OMG!這麼強!
1.強烈建議馬醫生提供從匝道上來到所謂公車逼車地點,就能更清楚行車情況。

2.馬醫生堅持要求只要看前段所謂公車逼車行車記錄影像,這不是避重就輕嘛?

3.既然馬醫生說不在乎法官怎麼判,那就不要在意有前科這件事。

4.馬醫生以牙還牙舉動跟小學生一樣,更何況錯在馬醫生。

5.馬醫生專長為糖尿病、骨外科,所以行車觀念不足跟情緒管理不佳還須大幅改進。


畢竟是行醫30年,若是行車30年那可更是笑話。

Capricorn Hsu wrote:
我的看法與大家不太一...(恕刪)

+1..

我也是這樣開....要到交流道時..會往中線或內線切, 讓引道的車可以匯入外側車道.除了那種直接要切入內側的白目..我絕對是喇叭伺候...

但公車卻是另外一件事了..公車(拖車,卡車)正常行駛的是高速公路的最外側車道,外二車道則是他們的超車道, 公車不讓道也許是他們的超車道被擋了..進不去,畢竟大車靈活度不像小客車, 如果引道車輛判斷無法匯入主幹道(外側車道)可以停車後時機許可再加速匯入外側車道...

這麼簡單的道理.就一定要硬擠?要公車讓道給你?高速公路你家開的?


再度重申一次..最內側車道為小客車超車道..與我前面講的..最外側車道為大車的車道,外二車道為大車超車道....
高速公路上大車都可以依車道行駛超完車切回最外側車道...難道靈活的小客車就切不回該行駛的車道嗎?
.....
在台灣看到一堆開車爛習慣

1.一上交流道就想馬上匯入外側車道 上來以後馬上又去龜內線

2.或者是上交流道後 偷吃到最後一刻才想匯入外側車道 就跟影片中醫師一樣

3.下交流道不提前匯入支線 拖到最後再插隊


很多三寶不太懂"讓"定義 讓應該是要雙方路權一樣的時候成立

比如像在雙黃燈十字路口 A車跟B車同時道路口相互禮讓

而不是偷雞的想要奢望有路權的讓你

行人闖紅燈被撞 然後怪說汽車不他?
在左轉道等紅綠燈 想要往右切直行 結果怪右邊車道不讓你

笑死人了

不要認為當醫生就什東西都會對

不管多厲害的人,自傲!就一定會有問題

應該要虛心的受教,你的病人也不是這樣聽你的嗎?

名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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