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的藍 wrote:1.過失"傷害"罪~...(恕刪) 那次是我家人開的車我是沒去醫院,聽家人說那個小屁孩是有在裡面待幾天車禍當下警察有量我家車有出去多少至於有沒有擋到行車路線就是法官自己的問題了我也不是針對樓主只是現在很多騎摩托車的自己愛亂鑽又不待轉出了車禍又愛亂告過失傷人當然告這條是可以保障自己但假如今天樓主自己無照騎車在自己不熟悉交通法規不熟悉汽機車的操控的情況下撞到路燈,樹,變電箱是不是就可以申請國賠呢?
teatea0715 wrote:拜託請幫我解答該怎麼...(恕刪) 屁孩就是屁孩.不懂裝懂就算對方違規停車.那也不代表你可以撞他的車一碼歸一碼.少在那邊牽拖叫警察處理.倒楣的絕對是你對方頂多收到違規停車$900你無照駕駛.還有你男友借車給你也要受罰現在對方堅持請保險公司出面.然後要把車牽回原廠處理這幾點加起來的金額隨便算都破萬你覺得誰損失比較大?真是愚蠢到極點總之.該賠的賠一賠其他廢話就不用再說了
我分享朋友一個案例朋友停在人行道--算違停 人不在車上 車是靜止停在人行道有一台車來撞他的車子了有報警 結果判朋友要賠償對方 原因就是他違停我朋友也覺得很扯 但就是賠樓上也有人有說過類似案例所以樓主 可以收集受傷 車損※最後,我沒被警方開無照喔,警察說練車可以必須車主在旁。那當時我男友是在機車後面幫我扶著的,有他陪同,只是後來我衝太快他追不上,只好狂奔到我這。所以基本上樓主根本不用賠 是對方要賠你 所以不用太怕對方 若對方獅子大開口 就讓他去告吧ps.但這樣 我覺得 以後看到有違停的 是不是去撞一下 可以獲得賠償 哈哈
kenny555 wrote:(恕刪)...撞到路燈,樹,變電箱是不是就可以申請國賠呢? 物體有分,可移動與不可移動。可移動:汽車、機車、腳踏車、花盆、路障....不可移動:路燈、路樹、消防栓、號誌桿、建物....
先不要說違停被撞到有沒有事情之前新聞有報哪個地方車主停在停車格裡面~結果被騎機車的撞到一審法官判停在停車格裡面的車主也有肇因(理由好像是太暗了車主也要架設警示燈警告後方來車)二審才判無罪所以有罪沒罪根本就是法官自由心證同理來不及反應撞死闖紅燈的我相信不同法官判出來的結果絕對也大不相同在這邊問鄉民怎不問問自己?如果今天換成是你的車停在那邊被撞你會作何感想?將心比心很多事情都能迎刃而解
kenny555 wrote:在自己不熟悉交通法規不熟悉汽機車的操控的情況下撞到路燈,樹,變電箱是不是就可以申請國賠呢?...(恕刪) 路燈,樹,變電箱都是合法設置是要國啥賠?停車請停在沒紅線的地方或是停車格 不要違規會哪來的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