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沒槍,碰到這種情況小弟是認為,打就對了,只要不是打死對方,但一定要打到連對方的媽媽都認不出來這種毒瘤教訓一下剛好而已你只要留意一下新聞,不難發現這類毒瘤的家屬,一但毒瘤鬧出事要賠錢的時候就會出來說很久沒聯絡、已斷關系之類的但要是被打死,就會出來要誠意(錢)現在的人,想錢想瘋了的一堆
kenny555 wrote:車禍叫警察來,只是來做初步的現場記錄誰對誰錯,怎麼罰是法官說了算而且車禍歸車禍,傷人歸傷人很明顯樓主被警察搓掉了可以的話順便投訴那個警察吧當下知道(認識?)那個毒蟲卻不辦他?...(恕刪) 那叫調解,妳懂不懂啊?又不是樓主堅持要告,警察不受理。觀念正確一點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