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一堆問題 法官也就只能閉著眼睛做事 ...當法官跟下面的人說, 法律就是這樣, 請去問立法委員, 不關我的事 ...下面這些小老百姓該如何想 ?! 而法官明知這法律有問題 ?!一堆法官只是為了工作而已, 對法律基本理念早就消失殆盡了 ...不要把理想帶進警局法院等, 你就會知道原來法律那座天秤只是幻想 ...
首席四弟子 wrote:影片裡的比亞迪車主坦承他已經用這種方式幹翻7輛車了...(恕刪) 老實說,這種人會有報應~不管是硬切的還是硬撞的,都是馬路上的廢物~但有程度上的差別,硬切的是沒品,硬撞的是蓄意殺人,程度差很多~ 犯行也差很多~如果醬也行,那方向燈可以廢了,方向盤都省了,腳踩直接上街玩碰碰車~
台灣就是看誰狠守法的也要讓違規的,因為不去避免碰撞就有責任「應注意而為注意」所以插隊的車,你不讓他而撞到,你也有責任小孩子路邊衝出來,不去怪小孩子家長沒看顧好,而要去怪撞到小孩的車左轉右轉看也不看,怪別人撞到你無怪乎路上一堆人車完全不管四周車輛,愛怎麼走怎麼走(三寶跟屁孩都一樣)不然就是該走的時候還不走,一個左轉綠燈30秒,他要等10秒才走因為大家都知道,撞到不只是自己生命財產有損失,而且搞不好也有責任大家常笑某些地區,交通號誌、標線只是參考用其實臺灣這種氛圍之下,哪裡的號誌、標線不是參考用?「因注意而未注意」一堆人在那邊說什麼有路權至上就可以橫衝直撞嗎?不,當你知道你遵守路權就能安心你才會有更多注意力放在你該注意的地方而不是開在路上還要去擔心有個行人衝出來讓你撞,你要負責開車騎車過個綠燈,要怕有人闖紅燈撞到他你也要負責一堆三寶跟屁孩才不會有恃無恐橫衝直撞當你社會的判決常常就是各打五十大板,沒事的賠傷的,傷的賠死的根本就是變相鼓勵大家違規
三貓之僕 wrote:從小就教你行人要走...(恕刪) 這不是我聽不聽而是小孩子聽不聽小孩子如果說的聽就不是小孩子了考駕照難道沒有教你要隨時注意路況嗎?你有聽的話你為什麼不注意?還反怪法條有問題?你大人都不聽了,小孩子就會聽?開車本來就要注意路況可以注意卻不注意(甚至是故意)本來就該承擔部分責任
syshiu wrote:但有程度上的差別,硬切的是沒品,硬撞的是蓄意殺人,程度差很多~ 犯行也差很多~(恕刪) 高速公路上,這種硬切造成後面的車急煞或閃躲,而撞護欄或撞別人的youtub上很多,這種硬切的叫沒品還是蓄意殺人?
deapblue wrote:台灣就是看誰狠守法的...(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句話讓法官濫用了人不是機器在注意前方道路狀況時是無視其它的這種情況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老師說這叫專一所以要駕駛開車分心嘛這樣才能應注意而注意(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