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很多惡法需要改,為什麼警察非重大刑案與急迫性,可以以「執勤公務」就任意違規???

如果道歉有用

那還要警察做什麼 ?

警察就是對付你們這種喜歡違規卻又覺得自己沒有錯的人

以上結案
違規被開單就去繳一繳吧!

繳罰單對國家社會也算是一種貢獻

還上來發文惡搞警察,討砲無誤
警察在人行道上開單~不從人行道騎下來難道要飛上天?
郵差也一堆騎人行道的阿~他要照規矩的話你信要多久收到?
不要因為自己被開單就在那邊貼這種無腦取暖文
人家開單是執行公務~開完單回來也一樣~基本上他在上班他就是警察
難道警察配槍去維安,壞人抓到了還要先繳械才能回警局?
不然你是不是要說警察又沒在值勤怎麼可以帶槍在身上??
台灣警察已經夠慘了,成熟點好嗎?
台灣警察已經被民代搞到很弱勢了, 這點小事需要這樣?? 你沒發現台灣電影沒人拍英雄警察劇情的嗎? 

真有個別警察真的有其他亂來情況再個別議處好嗎?
你同意警察開槍嗎?
你同意警察開槍嗎?
你同意警察追人不停!開槍嗎?

great943286 wrote:
台灣很多惡法為什麼...(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年金不值得修改?

台灣都快破產,難道這個比警察騎紅磚道還不重要?

原來開設酒店是違法的,那五木北路那一整條酒店早就應該勒令歇業了?神邏輯...
great943286 wrote:
台灣很多惡法為什麼需...(恕刪)
總是有少部份的害群之馬
但我相信大部份警察是很認真友好值勤的

great943286 wrote:
台灣很多惡法為什麼...(恕刪)


難道你覺得警察遇到人行道騎機車的~

應該先找停車位停好車 再用跑的去追嗎?

妨礙交通跟行人安全算不算急迫事件?

話說你罰單繳了沒啊?
罰單繳一下就沒事了,認真工作一下就補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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