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 交通規劃科回覆更新1F底] 請問這裡需要兩段式左轉合理嗎? 我真的辦不到!

優文先推一下。(內文有改)

1. 罰單本身有爭議,但是兩段式左轉的標誌就在遠方,警察也沒錯。
2. 原PO的疑問,這個車道如何安全地兩段式左轉?看起來,左側平面車道的確不能安全的兩段式,只允許直行。
3. 這個路口機車要如何左轉?目前看起來就是要在右側平面去安全的待轉。

如果單純看罰單,應該是沒有爭議的。警察是看標誌標線開罰,不負責設計。若是設計有誤,申訴應當可以過,但設計看起來沒有錯誤。

如果談到為何最左側車道為何不能左轉?這點可以去寫市民信箱或1999反映,交通局應該會回覆理由或更正設計。標誌標線的設計有時候是疏忽;有時候是為了某些原因。但不代表,不合民眾的意就是錯誤的。畢竟路上的標誌標線有成千上萬,看到的都是可行解,沒有最佳解。

不好的設計,跟錯誤的設計,是兩件事。

結論:建議原PO去向交通局反映,至於要不要花時間申訴,這就看原PO自己了。
推!
地下道出來的車流大又快,
這樣要二段式,也太危險了!
可以請官員們不要再請警察開道了嗎?
自己親身出來體驗看看一般民眾的路況生活。
你怎麼不去交通裁決所申訴
你把你的想法跟證據拿去申訴
如果申訴後來是要罰
就打 1999 透過管道向台北市政府反映
在這邊沒人能幫你阿
你的分析與用心非常的精準與詳細
任何正常人看完都會認同這其中的不合理與危險性
此罰單明顯是該員警自行擴大解釋
因為要你從左側平面車道前進到待轉區
明顯與地下道上來要直行與左轉的車流交織
違反了避免車流交織的道路標誌設計基本原則

就本罰單可由以下管道申訴
台北市警局違規案件申訴

就不合理的標誌標線規劃,其主管機關是台北市交通局, 可由以下管道建議
台北市交通局收到申訴建議後會排定日程前往實地會勘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信箱

警察廣播電台台長信箱
警廣收到申訴建議也會轉案件給予台北市交通局

以上各信箱提出後都會立案 相關機關都須針對提出的問題給予答覆才能結案

如果以上信箱給予的答覆都不合理或者推諉
訴諸媒體引起輿論關注給予主管機關壓力是最後的方法
蘋果日報爆料投訴

**個人認為最好的規劃是將地下道左側平面行車方向改為與現行相反的方向
1. 羅斯福路南往北車輛可右轉
a.但要在羅斯福路上最右側車道地面畫設右轉箭頭
b.設牌面說明右轉後只准走最右側平面道
c.路口地面劃設右轉導引虛線至右側平面道
2. 愛國東路西往東車輛右轉時只可選擇地下道右側車道
與現行右轉後可選地下道兩側任一側的方式 較不易混淆
3. 版主為例 以後就單純走地下道右側平面道 兩段式左轉羅斯福路往南
4. 避免交通警察在這個路口執法時的爭議
5. 避免目前地下道左側平面直行車流與地下道上來的左側車道欲左轉之車流交織

kazadome wrote:
優文先推一下。但推...若是設計有誤,申訴應當可以過,但設計看起來沒有錯誤。(恕刪)


其實這設計有誤 地下道左側平面車流即便照箭頭指示直行 仍會與地下道上來的左側車道左轉車流(箭頭是左轉與直行)交織
重點也是問題點就出在下圖



如果一開始就打算要左轉.那進入紅線的車就是白癡

因為藍線就可以直接左轉了

變設標誌牌只是給地下道右側住戶看罷了.因為要左轉就走藍線就好了

且藍線也不能做兩段式左轉.跟直行(除非有時相管制.不然就會跟地下道左轉碰撞)

所以進入藍線路口少了禁止機慢車進入.跟左轉專用道



這張罰單應該要申訴,左側車道並未禁行機車,為何不能左轉?兩段式的話,那就要被直行車撞了,而且跨越多線道,豈不又要被開一張罰單,這警察不會是為了業績吧。這條路好幾個路口都是如此,南昌路口、重慶南路口,這單開的是有點奇怪。
除非樓主是從地下道上來或平面右側道路,若是這樣的話,確實要兩段式左轉。
推原PO認真精神,雖然極少會經過那邊
但在清楚的圖文說明下,發現真的很不合理
除了應該立即改善外,還應該頒發獎勵給原PO

真的有好多這種不合理的設計,
老實說這不是警察的問題,他們只是盡忠職守
也很無奈告訴你可以去申訴
然後你就得在"上班時間"去跑

大家都要工作啊
很少有人願意為了這種事請假吧
通常就是繳了罰單了事
寫信去建議通常只會得到機械式,客氣到不行的回覆
然後一切如昔

不過每四年有一次改善的機會
那就是選舉
只有這時才有"代表"願意認真傾聽這種訴求,然後展現超高效率解決

想一想,只能顆顆了~~
這個地下道幾乎每天都會走,

從地下道旁左側左轉並無不妥,因為地下道出來的汽車於左側車道允許左轉


偶爾也會看到三種狀況(以下均本人親眼見過):

1. 汽車行駛於羅斯福路南往北方向,停等於“機車待轉區”,在林森南路地下道路口綠燈時左轉

2. 汽車行駛於地下道右平面車道,無視禁止左轉號幟直接左轉

3. 駛出地下道車輛(汽、機車),無視禁止右轉號幟直接右轉


-

此路口有一嚴重危機:

地下道機車欲兩段左轉時,會與地下道右方行駛車輛產生交會,造成待轉機車可能的交通事故

故此出林森南地下道車輛(汽、機車),應均可直接左轉較妥

hotbrian wrote:
其實這設計有誤 ...(恕刪)


這個交織並不算錯誤,會這樣畫的原因通常是左側平面車道的交通量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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