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討論,關於重機上國道


CodeWarrior wrote:
台灣交通的問題, 其...(恕刪)

何止不尊重別人,根本就是有錢就是老大,怎麼罰都不怕,還有人說老子就是有錢,這樣的人危害到大眾自己死就算了還拖大家一起下水,原本什麼車該該走鐵路,捷運,高速,快速,平面,或是慢速,甚至是腳踏車專用道明明就有規定,就是有人一直要擴張解釋,如果是非是這樣來判定,三寶又哪裡是三寶,他也可以說馬路是他家的規定以他認定的為準,請不要再嘲笑歧視三寶,因為他們也可以擴充解釋他要路權,只要他出門人人就必須讓他,請修法三寶最大
二十年前我騎黑車

沒有開放進口掛牌也沒有路權

我也曾以過來人身分苦勸別人:

國道以台灣的環境來說不宜開放 我是為你好!!


現在我可以對你說

外在條件一樣嚴苛~用路人缺乏互信互諒

但是開竅的人越來越多了...


轉自蘋果 焦點評論:

重機不服從運動(賴天恆)


2016年08月10日


前天我國發生史上最大規模的重機騎士抗議:三百輛大型重型機車「違規」騎上國道。

這次行動的目的,是為了爭取大型重型機車合法騎上國道的權益。

面對如此「重大的違規」,政府除了事前警告車友不要「貿然行事」之外,更是派遣警力予以取締開罰。

國人對此事件也多表示不贊同,根據不同的民調有高達六成甚至八成的民眾反對重機上國道。


我的觀點與政府部門以及多數民眾相反。

我認為這是一場以溝通為主,旨在促成不合理政策改善,極其溫和、高度自制的公民不服從。



一場公開政治活動

依照傳統定義,公民不服從是「公然、非暴力、基於良心但違法的政治活動,目的通常是促成法律或政府政策的改變。」

在傳統定義下,一場合乎道德的公民不服從必須是最終手段、

以接受法律制裁的方式表達對國家制度與法律的尊重、且有正當的目的。

傳統定義與是否合乎道德的條件在學界處處是爭議,但多數的學者認為爭議點在於傳統定義「過於嚴苛」。

即使是如此,我們仍然可以嘗試以這個「過於嚴苛」的主流定義去檢視重機上國道的抗爭活動:

就定義來說,重機上國道是一場公開的政治活動。

參與者在很早之前就已經公開宣示要以違法的方式進行抗爭,沒有一絲隱瞞。

重機上國道完全沒有任何使用暴力的意圖,且在違規上國道後遵守所有其他的交通規則,確保沒有人受到傷害。

車友這次行動的動機與目的很清楚:

他們打從心底相信國道禁行重機違反公平正義,是不必要的限制,而目的是為了促使國家政策改進。

如果我們仔細檢驗這些車友的違法的行徑,更會發現這確實已經是最終手段。

事實上,立法院早在2011年就已經修改相關條例,決議允許重機上國道。

但經過五年漫長的等待、溝通、陳情、合法抗爭,得到的不過是交通部的傲慢回應與國人的冷眼相看。

「耐心等候」在這個脈絡下,等於「永不改善」。在沒有其他選擇下,重機騎士不得不以違法的方式把訴求搬上檯面。


願承擔代價改制度

這場活動當中,許多車友更是表明他們完全沒有閃避任何法律責任,願意繳交相關罰款。

他們沒有否認國家或交通部的正當性,只是希望讓國家制度更加公平。

有什麼比願意承擔如此代價讓制度更好,更能表達對國家與制度的敬重?

或許有人會擔心重機上國道相當危險,就目的上來說站不住腳。

事實上,世界上多數國家只要時速、性能許可,都允許重機騎上高速公路;因為安全無虞。

而這場社會運動,正是要示範給國家與國人看,重機騎上高速公路很安全。

(當然,前提是沒有惡意逼車;但如果危險來自於惡意逼車,為什麼不是禁止惡意逼車?)

在這樣嚴苛的標準下,重機上國道完全符合公民不服從的傳統定義與合乎道德的條件。

面對車友如此真誠、基於良心的行動,我們該認真思考:要繼續忽視他們的訴求嗎?

要拒絕聆聽理由、檢視證據嗎?要以法律懲處這些爭取自身合理權益的民主先鋒嗎?


澳洲國立大學博士生

82456011 wrote:
據現在所'看到'聽...(恕刪)
轉自 林昶佐委員臉書


一條不被落實的法律,一條曲折的重機路


2011年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

明訂排氣量550c.c.以上大型重機,

可依交通部公告規定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且以國6、國8及國3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並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

分階段規劃可開放路段及時段。

但距今5年了,交通部卻遲未進行。

重機在台灣行駛快速道路已行之有年,

事故和傷亡比例並沒有明顯增高;在歐美,以及台灣周邊的日本、

新加坡、越南、馬來西亞等鄰國,重機早已能上高速公路,

台灣的法律也已通過可行,政府竟不依法辦理,

甚至無端引起人民對立,這是行政怠惰。

若社會對於重機路權有疑問,

政府應該提供科學數據與政策的脈絡,

讓民眾理解,不應置身事外。

我在今年重機促進會陳前理事長過世之前,曾與他數次會談。

他計畫要請交通委員會的立委來主辦公聽會,

我雖不屬於該委員會,但也允諾一定參與。

新的會期,希望能繼續與重機朋友、新任理事長、

交通委員會委員們一起協同推進。

希望政府、重機以及相關業者能夠面對問題、

把事情談清楚。

在實務、科學實證與安全的原則下,保障重機應有的路權。
82456011 wrote:
理性討論,關於重機上國道..(恕刪)

瞎祕? 你要理性討論?

那你來錯地方了...


討論汽機車原理, 什麼零件, 這還會看到理性.

其它的就別癡心妄想了..


找錯地方, 找明知不可能理性的地方 想理性,

用重機車手的標準來看, 這樣子似乎顯的有點不夠冷靜, 太急了.


當人單勢薄時, 最好不要用 人多勢眾 那種戰術, 因為必敗..

82456011 wrote:
據現在所'看到'聽...(恕刪)


如果重機上國道,需要配套的作法,

1.先將重機車齡以顏色分級,車齡一年以下禁止上國道,以及重機在國道上的防禦性駕駛的教育訓練。其實騎重機最危險的大部分就是這一群人,因為買了重機不一定可以馬上駕馭,買了就上國道,就跟買超跑第二天就犁田一樣危險。

2.將可上國道重機以車牌外框分級,每台車務必加裝胎壓偵測,行車紀錄器,排氣管需要符合噪音法規,以及前方降雨訊息通知設備,避免意外發生時害人又害己。

3.對於不良駕駛要有三振法案,凡是在平面道路違規點數超過規定或經檢舉的國道違規駕駛,絕對禁止上國道,杜絕道路三寶複製在國道。

4.將重機用E-TAG加上類似香菸稅的保險機制,作為重機意外處理與周邊建置的公基金,就像二手煙會造成他人的困擾,同樣在高速公路上的汽車看了重機行駛在旁其實就有行車壓力。

5.除了類似香菸捐以外的國道重機捐,上國道還需要每年保險公司的重機車專用甲式第三方責任險的承保同意書,在意外發生時對重機、汽車的人身有足夠的安全保障。

6.國道重機周邊由重機駕駛使用者付費,利用公基金或BOT建立路肩換雨衣的閃避車道,這樣在突然下雨時也有安全的躲雨地點。

7.國道重機周邊在建置完成前,採取逐步開放,直到建置完成為止。


其實我個人是反對重機上國道,
因為開車時吵鬧的重機在旁,就像癮君子在旁享受吞雲吐霧般的讓不抽菸的人嫌惡二手煙一樣,只是重機族不自知而已。

tansywen wrote:
另外行人不是交通工具你不知道嘛?

行人不是交通工具所以不能使用馬路嗎?
快速道路還不就是馬路?為什麼行人不能走?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01forever wrote:
恩,那只有重機上國...(恕刪)


別忘了白牌重機數量可不輸汽車數量~
本來大部分稅金都是廣大勞工出的!
60~100也只是剛好而已!
125 對於60-80間行駛輕而易舉.....國道不是有慢速車靠右規則....所以很適用!

開放重機上國道先把公平正義做出來.....特別為特定團體開放如同搞特權...不如回歸汽車專用


.展哥. wrote:
重點是穩定性,250CC...(恕刪)

madachen2 wrote:
別忘了白牌重機數量可不輸汽車數量~
本來大部分稅金都是廣大勞工出的!
60~100也只是剛好而已!

可以,白牌也上國道
但,一樣要收費
你覺得白牌要上嗎?
yuffany wrote:
行人不是交通工具所以不能使用馬路嗎?大笑
快速道路還不就是馬路?為什麼行人不能走?
...(恕刪)

那你要趕快連署修法呀!
把專供汽車使用的馬路改成行人也可以任意走動,
快點先去交通部群聚抗議,
然後立法委員提案修法三讀通過,
蔡總統發佈總統令就行了,很簡單的!
但要記得,到時候在01上會有人跟你說會血流成河屍橫遍野,
殯葬業者最開心,後車撞到無罪等等,
但這都是你要去克服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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