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後,警察將行車紀錄去取走,要回來發現影像損毀


peggydoggy wrote:
有一種可能是警察拿去...(恕刪)

真的要小心為上


cdyao wrote:
發生事故,記憶卡我不...(恕刪)

好方法!


gigimmg wrote:
我是比較好奇,兩造雙...(恕刪)

這真的也了解,不過也要有證據證明對方說謊齁


Tango0604 wrote:
不要講不過就說人家嘴...(恕刪)

你有事嗎?天冷感冒要記得吃藥,記得配溫開水


cdyao wrote:
上次車禍,筆錄上好像...(恕刪)

這個真的有點專業


ldt000 wrote:
肇事該賠就賠,倒怪起...(恕刪)

是我方撞他嗎?中文很簡單的
以後你被追撞記得要陪對方




boy1234567890 wrote:
有點好奇,每個檔案建...(恕刪)

只剩一個資料夾,檔案日期都是事故當天


吉姆羅斯尼 wrote:
你父親開的車沒有保弟...(恕刪)

沒有
這個真的是保護自己的....會去保的


gigimmg wrote:
但是可以不提供呀@@...(恕刪)

沒經驗不懂父親就傻傻給了
小強6104 wrote:
這個我有經驗~~~~我是真的不大相信證物在警察那是一定安全的

法界、警界,這些有公權利的夏林清更多。
我以前也是不信社會有多現實、多黑暗,遇到了你才相信,看多了更相信。

幸運的是現代科技的進步,這些還在背後搞陰暗手段的,多半是像夏林清之類老一輩的。
他們對現代科技錄音、錄影以及網路反擊的能力,警覺性低。

該是讓他們吃鐵板的時候了。
mko456nji wrote:
...若對方亂喊價(維修不到2萬),能否直接告對方詐欺?(...(恕刪)



我跟你說,都是這樣開價的!!

都是高於市場行情,因為心理不甘心。

如果要降低價碼,只能走訴訟一途!!

打不完的官司。

人心都是偏向自己的,請你記得。

告詐欺是不會成立的。


詐欺罪之構成要件

行為人(詐欺犯、加害人、被告、債務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或使自己或第三人取得不當的利益。
條子還是一堆在吃案的 連刑事的確敢吃 不要懷疑 交通案件我碰過幾次 正常的警察都是跟你現場確認證據copy下來就馬上還你sd卡 這種先拿證據回家的通常都是在看有沒有大咖來關切時可以順便做人情或是還人情 一堆人碰到警察都會動用關係 一堆人還以為社會是充滿愛與和平 等你遇過了就知道
抱歉推到舊文

之前我會覺得被害妄想
對警察有一定尊敬,特別是基層很辛苦

是損毀而非遺失的話,通常SD卡太舊或經常使用就會發生

車禍獅子大開口似乎是常態,保險公司去談都會壓低,
對方可以主張不知是否舊傷、無故意,詐欺罪必是無法成立的

不過最近朋友去某地觀光,被當地職業駕駛擦撞
未確認畫面就交出行車紀錄器,剛好沒有那一段時間的檔案,前面卻全都正常
對方也說自己沒行車紀錄器,然而那人顯然跟警員很熟稔的樣子
諸多巧合同時發生,難免懷疑公正性
Cormungan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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