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都是行人應注意而未注意
在無號制路口,過馬路,不都要看左右有無來車再通過嗎?
小朋友連看都沒看,一股腦向前跑
還好騎機車的人有注意到才未整撞上

機車亂鑽車縫?影片中的小朋友不也是(但方向不同)
假如汽車的寬度也不到1米,相信也是到處鑽
重申,汽不是不鑽車縫,而是車體太大過不去!

akik wrote:
有人貼法條了但是建...(恕刪)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突然衝出來是怎麼樣? 你有預知能力? 等下有人會衝出來?
法治社會,一切以法律規定為準,
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熟記法條。

雖說依法行人可放心行走斑馬線,絕無法律問題。
但走斑馬線時,我還是會等綠燈,環顧周遭車輛。

最近尾牙季,酒駕很多,
命是自己的,多留意環境,可保性命。
一丟了性命,再怎麼合法,也是枉然。

lukwama wrote:
法治社會,一切以法...(恕刪)


恐龍系的 只能做法條禪述 不會看當時情況
GaryM wrote:
我想問一下所以前方...(恕刪)


沒,不管前個路口或下個路口,都不到100公尺.

前一個路口,距離狀況點距離約: 81.87公尺


下一個路口,距離狀況點距離約: 51.70公尺


總之,至少沒事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遇到的當下會很生氣...

但,真的撞到了,會更生氣...(後續又一堆鳥事,台灣的恐龍法官,車輛撞上路人,想要全身而退很難)

還是提醒,這路段的交通真的不太好,又有很多學校,國小、國中、高中、大學...

改車的小屁孩又特別多,我連靜止等紅綠燈都差點中招過,還是請有經過此路段的網友們,自己注意安全比較實際!
看到這麼多認為學生是對的
才了解到原來台灣三寶這麼多...
照路人這種衝法,就算機車早一步煞停在路人正前方,路人自己衝撞上去要怎算?
jack0101 wrote:
這個路口沒有紅綠燈...(恕刪)


若這路口前後100公尺內沒有紅綠燈、斑馬線,當然就只能過…
有斑馬線不走,有紅綠燈不等…來扯這個幹嘛…莫非你也會這樣教導你家的孩子過馬路衝就對了?

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9283&p=10&f=6

警政署
民眾任意穿越馬路或在劃設行人道旁兩側(未行走於劃設行人道標線上)穿越馬路,有無違反交通處罰條例?行人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是否有絕對路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一)民眾任意穿越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2、3款規定:「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處新臺幣300元罰鍰」、「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新臺幣300元罰鍰」。
(二)次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1、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2、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3公尺以內。



沒有路權你當然還是可以過馬路呀,出事了沒得求償而己~總不能遵守交通規則的還要賠償亂闖亂衝遠規的人吧…
http://news.tvbs.com.tw/local/131187
機車撞死行人 求償200萬判免賠



jackalkao wrote:
沒,不管前個路口或...(恕刪)


對阿,所以那些在挺學生的人到底有沒有駕照?
沒駕照有沒有網路?

林素毅 wrote:
看到這麼多認為學生是對的
才了解到原來台灣三寶這麼多...(恕刪)



心裡有底就好
這是個民粹的時代
就像N年前有個廣告
幾個人一起抬頭往天空看
就有一群人也跟著看

還有個實驗也很有趣
騎車等紅綠燈
只要突然催油門
必定有人不看是否轉變成綠燈就衝出去

現在的人許多都不看事情前後或了解是非
只為了自己以為的一個點(如隔壁樓護路(野)鼠入餐廳)
被指正就開始以似是而非的論點或圖片來為自己辯解
反正都是THEY的錯
只能說教育失敗
不值得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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