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卡住內車道的始作俑者不是樓主 frogghoul wrote:我幹嘛要超速與任意變換車道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再說為了讓後面趕著投胎的而超速,罰單是我在繳又不是後車在繳,若任意變換車道使中線道車道檢舉也是我被罰,既然法規明確表示保持安全車距是最安全又不傷荷包,我幹嘛跟錢過不去? 樓主真的被攻擊得滿慘的...wetty wrote:卡住內車道的始作俑者不是樓主保持與前行車的車距未追過隔壁車道達一定車距, 不變換車道都是正確作法只能說, 樓主比較不瞭解在台灣行車用路的叢林法則而己在一個警察看到違規會裝死的地方, 守規矩的用路人反而是保育類動物 希望您看得懂我要表達的意思
哈哈哈,這張圖真的是太貼切了一下又要遵照表速,一下又要跟前車保持車距(請問距離怎麼測?)在內線又被二線的超,還一直跳針,看得超開心的難怪台灣會這樣不意外啊。還是老話一句,你要這樣開就繼續這樣開,不要被切被閃了又上來哀哀叫,別人好心告訴你了也不聽,還要自我感覺良好,拜託你堅持下去,台灣就靠你拯救了對了,車號麻煩講一下,以後我們都閃你遠一點免得礙你的事米夢夢 wrote:難怪路上常有行車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