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oxted wrote:
我只能說,一堆鍵盤車手,看到騎腳踏車左轉,一個一個就跟著高潮了
雙向車道,沒有快慢車道及禁行機車的問題,加上路口沒有紅綠燈,也沒有設置待轉區
所以機慢車不需要待轉,可以直接左轉
這中間其實會有點爭議,例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寫著: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
三、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
要汽車能連續行駛,那麼那一條一定是一條快車道、或是混合車道,絕對不會是慢車道,不然就違反第95條的規定了。所以不管是幾線道,照說腳踏車都應該要兩段式左轉,而不是騎進車道內側直接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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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