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鄉民們來評評理~

看影片.........
行人無明顯的避讓驚嚇行為
所以不受理檢舉案件...........
警方回函中
“該行人穿越路口並未有因該車行駛造成驚擾
或因此減慢速度”
或許警方是如此判定........
但我自己是覺得......
法規規定汽機車行經路口有減速的必要
為的就是確保安全及注意行人
但影片中汽車似乎也未減速從行人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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