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就是國產車賣這麼貴的原因阿

一個酒醉駕駛黑色沒安全認證的車逆向上國道 撞上通過ARTC安全認證的銀色車 結局 黑車駕駛斷一條腿 銀車駕駛與後座乘客改列仙班 雲遊四海 2位大菩薩用生命來做教材 給國人上一課
2012年 2名員警駕駛ARTC安全認證警車巡邏遭紅車追撞 再撞安全島 結局 紅車駕駛酒駕逃逸 1名員警傷勢非常嚴重 但沒看到後續報導

一個國際不承認的國家看不起人家的國際認證.. 那裡來的自信
反正鬼島有鬼島的玩法,可憐的是這些老百姓
真的不難理解為什麼這幾年進口車賣的比國產車好
汽車跟機車的國內傳統大廠真的吃相太難看了.. 這種態度讓我就算捏著也要多存一點買進口的
gogoro2沒出來給壓力,噴射100會降到4萬以下?4萬以下都可以賣了,以前要賣到快6萬是..?
N牌跟M牌配備永遠給不齊,只為了讓台灣保時捷好賣一點?
看看國外車市的多元化,真的覺得台灣市場很逼哀.. 唉
保護國產車商已經保護40年了
少了關稅,還能賣的跟進口車價差不多
然後說車價貴是因為ARTC驗證跟政府保護進口車...哈哈我笑了

這種不爭氣的車商,也沒捧場的必要了
S5價格賣到跟馬3差不多...是渦輪貴,還是ARTC驗證貴
還是馬3的關稅太便宜,應該要再加10萬才對...
瘋子年年有
今年特別多!

拿國產偷工減料的車來跟進口車比??
進口車在國外應該經過碰撞測試!
不然歐美地區怎麼賣?

台灣車廠有做碰撞測試,如果某家車廠得高分,不會拿來大肆宣傳嗎?
只是台灣廠商偷習慣了~能低空飛過就不錯了

以台灣多次的食安風暴來看
吃到嘴巴裡的都敢亂搞了,穿在身上,開在路上的
不大偷特偷,真是對不起自己(車廠)的荷包!
看了網址新聞,真的不小心笑了....
不高興? 那你就公佈ARTC的測試結果,給台灣購車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案啊!
遲遲不肯公佈,只是讓國人更加對國慘車的不信任而已啦!
你要求政府進口車也要測試上市之前,你要不要先去要求政府把進口車的關稅給拿掉,這樣單挑還比較公平啊!
都受政腐保護了,還搞成這樣,真的只是讓自己更難堪而已!
進口車價差如果沒多少,誰會選拔東少西的國慘車?

kardes wrote:
看了網址新聞,真的不...(恕刪)


寵母多敗子 台灣政府扶植的國產企業愈保護愈像阿斗!
就是有這等的高層

物以類聚,也許老闆也一樣

這家廠商才會數十年如一日

至今代工普普,自有品牌爛爛!

唾棄+瞧不起!



節錄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89年重訴字1009號民事判決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實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大法官會議第五○九號解釋意旨參照。

而刑法第三百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者,不罰。」旨在折衷保護名譽及言論自由,而名譽係屬開放概念,其侵害是否構成不法,應依利益衡量加以判斷,基於法律秩序的統一性,上開刑法之規定,亦應列入個案加以認定。

所謂「可受公評之事」,係指依其事件之性質與影響,應受公眾評論、評斷或批評者而言,至於是否屬可受公評之事,其標準如何,則應就具體之事件,以客觀之態度,社會公眾之認知及地方習俗等資為認定,一般而言,凡涉及國家社會或多數人之利益者,皆屬之;所謂適當之評論者,即其評論中肯不偏激,未逾必要範圍之程度,故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之評論者,於刑事上不構成誹謗罪,民事上自亦不構成侵權行為。.......
可看看這影片

參考看看

https://youtu.be/gIYMUjwa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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