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強行押走待轉騎士 台灣回到戒嚴時代了嗎


LCU493 wrote:
待轉更安全?
那為何 1999年實施後 隔年 死亡率翻倍...(恕刪)


請問這個數據是路口A1的數據嗎???
別隨隨便便拿個數據出來呼巄人
吃飽太閒 +1,那麼喜歡玩待轉大富翁,

更不可能取消二段式左轉。
就算集會遊行,
請問有舉牌3次嗎?

看到小賢子 wrote:
實際動機是集會遊行...(恕刪)
警察做的很好呀...
被帶捉就是戒嚴....
看你這標題只想讓人罵髒話吧...
耍白還要討拍....
那個機車騎士是有障礙嗎...
叫你靠邊也不懂...
怎麼...
台大學生聽不懂中文就是了...
用雞腿換就能進台大就是了...
被捉剛好而已吧...
sebastienWang wrote:
就算集會遊行,請問...(恕刪)

先問問,有申請遊行了嗎?

a901922001 wrote:
2017-11-10...(恕刪)



自由民主並不代表可以無限延伸到製造別人的困擾跟麻煩上好嗎?

連這都搞不懂嗎?

這行為叫沒水準跟可惡,樓下的說至少關他48小時,我是覺得這根本不痛不癢

讓我來看,我希望至少關他個1個月,或科處一天2000的罰金,讓這類沒水準的人,學學什麼叫公德心

任何的集會或是遊行,都應該建立在不會造成其他人困擾的情況下進行

大家趕著辦事或是回家,卻要因為某些人的幼稚行為導致必須要遲到或延後

這些人可好了,玩夠了拍拍屁股鑽鑽車縫就走了,但其他被影響到的人就是活該倒楣?

就像一開始沒有禁止在家中吸菸

直到有些人開始無限延伸自己的自由,影響跟帶給其他人困擾,才開始出現處罰案例

更沒有禁止在自己家,自己的空間說話走路,但有些人就是沒公德心,因為沒禁止,能多大聲就多大聲,小孩能玩得多瘋就多瘋,打牌打到完全不顧其他鄰居,所以也開始出現噪音法的處罰案例

現在也沒規定不能在那無限代轉,但一定要幼稚跟沒公德心到影響到其他人受不了,然後出現這樣像傻子一樣的法條規定嗎?人民都不能自己自制嗎?

有些人惹人厭不是沒原因的
這種行為在日本早就扣車吊銷駕照了.....誰跟你講什麼人權

在美國槍都可以掏出來說懷疑有恐攻行為抓起來

只有在台灣可以這樣搞而已...
老鼠屎終於受到懲罰
但是還有人聲援
表示老鼠屎不是少數

ango1320 wrote:
這種行為在日本早就...(恕刪)


反對者 最愛說的
國情不同啊 不爽移民去美國阿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人去躺在路中間妨礙交通,然後被警察帶走,那這樣也要說是連走路的權利都沒有嗎?

台灣是自由到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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