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寶開車技術不好,就別開車了,就這樣害死一條人命,也害對方差點背上過失殺人

水男三米斯 wrote:
有人說在路邊等到沒車再轉!!!
天啊!! 難怪台灣三寶這麼多!!!
台灣交通法規甚麼時候允許你可以一次跨兩車道轉彎!!!


症腐就是這樣玩的啊,一下要兩段式左轉,一下又從最外側畫機車左轉專用道

玩機車族玩得好開心呀

跨兩個車道算什麼,高雄這邊可是跨5個車道



三寶無極限...整個前檔都是A柱死角
換成是汽車在那邊等左轉大概也會被撞
先別說其他的,
機車停那麽久,
小白閃不過?
不會刹車嗎?
很無奈,如果換成汽車待轉被撞,一定100%罵那位三寶;機車合法待轉被撞,居然要檢討機車騎士????
有沒有是非對錯觀念?

上面有人提出自創待轉區,然後橫跨馬路? 那如果被同向的撞到呢?

這很明顯是三寶的問題,何必去檢討被害人?
汽車待轉你就心甘情願的摸摸鼻子變換車道繞過去;機車待轉靠邊給你方便,你就在那邊被撞剛好。
所以我一直覺得,機車就是要像汽車一樣,大辣辣的佔著路中間。不要給汽車方便,因為給了汽車方便,汽車只會當隨便。

buddy0328 wrote:
這種停路中間待轉的被撞都是剛好,害人害己
某些人的邏輯真的令人嘆為觀止
全世界的摩托車都是這樣左轉
偏偏在台灣卻要檢討騎士為何不閃邊給汽車有機會撞
WTF?
此文的重點應該不在於對錯

而是這樣的駕駛能力,觀查能力
為何最終卻沒有刑罰?

這明顯不應該再讓他上路了
今天撞到機車,明天撞到人?後天撞到卡車?

緩刑後,沒有刑罰,也沒有任何讓他不能上路的方法
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magiQ _ Q wrote:
照你們的觀念
拳頭大的才能出門囉?

我揍你一拳 你告贏我又如何?
甚至把你砍死 我坐牢你命也沒了(恕刪)


這個比喻很好,真是貼切極了
我想到以前人所說的一句話其實很實用。


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死者大大您睜大眼睛看清楚阿,您寶貴的生命因為路寶而逝去,
結果還有人在網路上檢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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