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任我行 wrote:
其實我蠻支持樓主的...(恕刪)


刑事穩輸的,警察初判判樓主100%肇責代表現場圖完全不利樓主,
就算找王牌大律師讓100%肇責變1%肇責,刑事過失傷害還是成立的,

台灣現在律師多,很多年輕律師沒案子接,會輸的也會接,明知會輸也要跟當事人說「有機會贏,盡量努力」
重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重覆
大大厲害,標記一下以備不時之需
kurodog wrote:
看一堆人在恐嚇你 ...(恕刪)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或人生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他們的策略是刑逼和解, 才會開29k, 算準傷害可能判一個月,一天換算100,到時你要罰給國家大概也是30k,不如給他

這個金額應該也是你們攻防的基點,因為弄一個不爽,我寧願賠國家也不要給你,屆時傷害實報實銷,修車也有折舊,精神和未上班損失也不是他們說了算,說不定最後他頂多拿到20K,這不包括投下去的時間成本;當然,對樓主來說,就變成50k的付出和前科,不過也因為如此,雙方就有談的空間了
致命涼 wrote:
1.樓主如果有足夠...(恕刪)

講話顛三倒四的,google一下你以為你就很行很有經驗..哈!

什麼學校畢業的?關你什麼事?
要教教人有用的,不要講些詌話以為自己很行.結果還講錯!

你怎麼坳都沒用,以下這些話就表示你根本不懂法律過程,
===================================
對方敗訴後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因為對方可能拿非此車禍的驗傷單意圖使你受到刑法懲處

做保險的不代表他是律師,只是用一些名目嚇嚇你而已

打官司前記得要求勝訴後可向對方索取律師費,律師請貴一點沒關係
====================================
懶得跟你討論 慢走不送!
某樓不懂法律還出來賣弄的,真的可以早點回去睡,講得越多錯得越多,不要出來害人. 

致命涼 wrote:




1.樓主如果...(恕刪)





不是要吐槽你....


驗傷單非當日驗還是具證據力喔


法律沒規定什麼時候要去驗傷啊


拿這點反推對方的傷勢非車禍造成想反咬感覺有點瞎
建議樓主趕快低聲下氣, 與對方和解, 賠錢了事

根據經驗, 刑事庭的法官審酌刑度的依據也是看你跟對方和解了沒

若沒有, 法官會認為你沒有悔意而重判

當然你若不滿意可以再上訴二審

但這樣下來花費的時間成本, 律師費, 以及最後判下來的金額,
絕對會超過對方要求的金額


大星星 wrote:
沒辦法找到車主, 就先離開了. ..(恕刪)

可以先留字條...寫上連絡電話號碼給對方......

這是基本禮儀...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catcat1104 wrote:
我只有強制險!!公司可以補助第三責任險但是一年只能保一台!!這台剛買還來不及跟公司申請就撞到了! ><...(恕刪)


什麼叫來不及??
一交車 出車廠你就撞嗎?
光買新車 自己都應該加保一堆險了嗎?
還差那第三責任險!

還是舊車還在開 新車就撐在那
等舊車的第三責任險結束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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