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https://udn...(恕刪)


各位還記得N年前立了個新法超過幾度以上 汽車怠速3分鐘以上開罰??元

現在?

是不是有哪位高官的老婆懷孕了啊......
剛懷孕也是孕婦,看得出來嗎!!!?

是那個天兵想出的.....規定
這跟本就是一種騙呆民的手法
MARJORANA wrote:
博愛車位的名稱是什...(恕刪)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認定

老公去開車載遠方等待的孕婦呢?

警察來看到是男的所以直接開單??

怎麼判定小朋友未滿6歲? 還沒有身分證所以隨身要帶著健保卡給警察抽檢?

最後,重點

很多家庭都買不起車或者不想花油錢在市區走都騎機車

只有汽車有車位嗎?

還是要把1格汽車格塗掉改成4格孕婦機車格?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https://udn...但該怎麼區分是否是孕婦車?(恕刪)

從生理學角度解釋:女性只要剛"啪啪啪"完就能算準孕婦了!
併排停車公車站0停條子過去沒不想理了

Bemo_Du wrote:
懷孕多久算孕婦?今...(恕刪)


依現行狀況,最簡單有效的方式是以領到媽媽手冊為準

只要到醫院檢查,確認懷孕的媽媽,醫院就會現場發給媽媽手冊

但問題應該不是怎麼定義懷孕

而是怎麼讓這個制度能實施? 沒有可以放在車上可供識別的標識,難道要求執法人員在車位旁等車主來牽車嗎?

不過實際上要解決這問題根本一點也不難,只要在醫院發媽媽手冊時一併發識別證就可以了,更簡單一點就是識別標籤直接做在媽媽手冊內頁,可以撕下來的那種,孕婦領到媽媽手冊,有需要就把識別證撕下放在前擋使用即可。

要做有各種方法可以做,但從這個法案的內容來看,就只是一個宣示性質用來表示 : 我們有在加強育兒環境喔!!

但實際上根本沒屁用。現在各大賣場都會有設置親子友善車位。絕大部份都會安排在賣場出入口旁邊,跟身心障礙車位緊臨。有些賣場更貼心,親子車位的格子特別大(三個車位的空間只畫兩格),方便嬰兒推車進出。

但實際上當我們去賣場時,根本無從得知現在停在親子友善車位的車,到底是不是真的符合需求的人在使用。雖然我們大概心裡都知道,一堆人根本從來不管,有位置就停,有靠近出入口的位置更好!
有媽媽手冊也沒有辦法區別
主要問題點在媽媽手冊沒有回收機制,且沒有認証的時效性管理
若是這兩點任一點可以改善,才有效果

殘障手冊就是有控管才有點效果
有空管都無法辨識了,何況無控管的

FileNet wrote:
罰1200元實在不痛不癢,台灣的交通法規,一直以來都用一百年前的處罰金額,難怪沒人鳥。


重點不是1200太低,在台灣違規不一定會被取締,民眾會有僥倖心理。
我相信"凡違規必受罰",1200應該很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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