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到底是她要注意還是...(恕刪) 都要注意如果是 突然竄出 導致你 無法即時做出反應 而發生車禍能注意 這項就排除了你就不是 事故主因但是 突然竄出 可是 你有時間 距離 可以煞車或閃避你卻 還是撞上去就是 能注意 而未注意
LCU493 wrote:都要注意 如果是 ...(恕刪) 所以她是未依兩段式左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我則是有可能「應注意未注意」或「未注意車前狀況」和「過失傷害」,若是不小心撞死了,管你3721死者為大就是賠?我想表達的是,為何違規的總是占大的贏面
ryan00014875 wrote:我則是有可能「應注意未注意」或「未注意車前狀況」和「過失傷害」,若是不小心撞死了,管你3721死者為大就是賠?...(恕刪) 有時間 距離 足夠 讓你煞車或閃避你卻 無作為 導致車禍 你當然有部份責任但是 沒有時間 距離 足夠 讓你煞車或閃避你 責任就很小 甚至沒有應注意 能注意 未注意不要一直 無視這點沒有 這點 車輛就變成 好用 又無罪的殺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