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ting650 wrote:
去年年底家人與人發...(恕刪)


這怎麼會算是獅子大開口? 您的標題可能要改一下了

這樣看下來對方的開價是高了一點點 這高一點點就當作是省去訴訟的手續費就好了呀

您是當手骨折就只賠骨折醫療費嗎? 就醫的醫藥費、計程車車資、精神補償都沒想到嗎?

怎麼您覺得合理的才是合理,別人的合理就通通沒道理了呢?

鬍鬚小哥 大大說的就很客觀 怎麼樓主您就沒想到呢?

鬍鬚小哥 wrote:
1.汽車全錯

2.半年後才第一次關心

3.對方年事已高 (老人家受傷風險更大 需要更久時間恢復)

4.薪水不是看外表狀態 難道確定他做苦力的?

5.有些受傷可以合理要求醫療看護費 一天1200 最高30日

6.骨折不是擦擦藥就會好 骨頭也不是每次癒合都能恢復100% 甚至關節地方還要復健




你可以做的部分

1.要求薪資單或繳稅證明

2.醫療單 (包含醫生開的需休養多久 如果醫生開需休養兩個月 他不能要求三個月薪資)

3.為了12萬價差上法院 自行斟酌



很多人跟你說上法院不難 但別忘了你是汽車撞機車 你沒有受傷

注意!沒受傷就輸了 你沒辦法互告或肇責分

你就是上法院去給法官罵一罵後 接受判決

不確定會不會比較便宜 有一點好啦....但揹刑事案件又還是要賠錢 有比較好嗎?


怎麼現在撞人的人邏輯思考都這麼特別呀~

我之前碰到雙黃線迴轉的BMW駕駛把我的機車撞到碎糊糊,我人手臂擦挫傷,我的乘客"臉部重創"、肩膀、手臂、膝蓋撕裂傷

跟樓主您一樣,都認為對方開的價格不合理,就只好在調解時當著面一條條打臉

對方還請了一狗票人來調解,真的是好開勳,可以在這麼多人的面前見證洗臉全紀錄


我是打從一開始就列出最合理的理賠金額,不過對方非得這樣機機歪歪的不肯賠

其實我也可以像前面那位貓貓籠九大大提到的

"被撞者
依據國內案例行情,應該是要開50~60萬(給樓主殺)"

樓主您的思維蒸蚌~!撞人的蒸der好蚌蚌喲!

樓主您就堅持吧,看看到時候法院判關時易科罰金有沒有比這三十八萬低,有就恭喜您賺到囉~

呵呵呵呵 呵呵呵 不然您認為賠多少對"您"合理? 一塊兩毛五嗎?

對了對了

要是上法院 不論情節輕重 肇事者都很有機會背上過失傷害的刑事罪

在我了案例中,對方可是要背兩條喔,雖然撞爛一台機車,但受傷是兩個人

這樣是不是就有案底或是拿不到良民證? 我是很好奇

BOSSMAX wrote:
您是當手骨折就只賠骨折醫療費嗎? 就醫的醫藥費、計程車車資、精神補償都沒想到嗎?



我30歲打籃球有次扭傷左手腕
傷後兩年還隱隱作痛

過很多年後才完全康復。

60歲的人手腕骨折
我這鍵盤醫生肯定對方可能到老死都有後遺症。

汽車隨便修都要數十萬的,撞斷手腳陪50萬很多嗎?

長達六個月的痛苦,一年的生活不方便等。

有些人甚至可能因此丟了工作。

不然要不要換肇事者也來撞一下?

人命比車濺的概念?

有本事開車,基本的交通規則不遵守,保險也不保。

你車賣一賣 賠一賠,搭捷運公車對大家都好
Sagrado

貓貓籠九 wrote:
我30歲打籃球有次...(恕刪)


你好 我被撞之後併發頸椎椎間盤突出

到現在近一年了仍然在復健中 汗....好心寒
不好意思!
至今事發已將近半年,第一次去關心對方,對方表示希望事情簡單化,私下談和解即可,不想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因此陸陸續續去了幾趟,因我方沒有第三責任險,第一次對方開口六十萬(但我們都很清楚索賠極大化,理賠極小化的道理)
frank887462 wrote:
重點在於..'''...(恕刪)

sagrado wrote:
汽車隨便修都要數十...(恕刪)


其實我也這樣想過 前面提到我車禍被撞時

有想過"啊不然肇事者和肇事者的太太讓我撞到殘,我就不拿理賠金"

肇事者都沒想過,"你錢給了就沒事了",但被撞的人所受得傷可能要很久,甚至一輩子好不了
1) 你們先去申請調解
2) 請對方提出要求索賠明細,單據,收據,或是估算單
3) 價格接受 => 和解, 價格不接受 => 就讓對方提告上法院
4) 上法院還是會叫你們先再次調解

重點就是上法院要有被判過失傷害刑事罪的心理準備,或許會易科罰金,緩刑,或微罪不起訴

結案~~

weiting650 wrote:
謝謝您給的寶貴意見
...
..
.手骨折理賠最高就是五萬...(恕刪)

多黑心的保險公司呀,
易地而處, 請問樓主接受嗎?
看來沒有機會談到雙方理想狀況,只好選擇上法院了
我哥前年騎車被撞左手骨折
求償60萬,最後對方賠40萬
將心比心吧
只用一隻手,過著不方便的生活半年
甚至可能還有後遺症
如果我是對方,遇到你這種人
我一毛錢都不要
只要求你讓我手也撞骨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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