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fupafu wrote:果然沒檢舉過,才會講...(恕刪) 可能吧?我不確定沒亮煞車燈算不算沒減速的證據但是我指的是有沒有必要再沒必要遵守交通規則的時候,硬是要遵守而不是能不能被檢舉可能我還有違規很多次沒被抓到,但是我自認還算守規矩(不能比交通聖人)但是很明確不需要遵守也不可能發生意外的時候,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會一定要遵守(或著說自己也違規不自覺)我再次強調我從沒說我違規是正當的,也沒說檢舉人不對,只是想說真的絕對不會違規的人,畢竟算少數我只是想詢問大家魔人跟達人的差異而不是就個人違規事項去做討論(我已經認識錯誤,並且繳清罰款,並且我從頭開始也都沒說檢舉我的人錯)只是想說有必要在(大部分人覺得)沒有危害的情況下還是要檢舉嗎?
imlkt84 wrote:1. 按喇叭按到車主出來,但可能會被檢舉說喇叭使用不當 imlkt84 wrote:不知所云的回覆,有人會去檢舉,但不代表警察會受理好嗎 原來你知道警察不會受理嘛既然你都知道警察不會受理,不會有罰單,為啥你要擔心人家檢舉喇叭使用不當??真搞笑
toxin0702 wrote:只是想說有必要在(大部分人覺得)沒有危害的情況下還是要檢舉嗎? 不懂為什麼要執著於有沒有危害這件事情勒今天會被檢舉,代表檢舉人在你附近,才有辦法拍到車牌檢舉,這樣會沒有影響嗎不論是行駛中或者是行走中交通法規寫在那邊,就是希望大家能夠依照法規,遵守秩序,進而使交通順暢,避免事故不是嗎若要講有沒有危害這件事1.綠燈剛起步,騎車壓到禁行機車被檢舉,明明周圍也沒車,有礙到誰嗎?警察幹嘛在天橋偷拍2.平交道鈴聲剛響,照常理判斷,柵欄沒完全放下來火車是不會經過的,這時候快速通過有礙到誰嗎3.等紅燈時使用手機,也沒礙到誰啊,為什麼法規要罰錢4.騎車幹嘛要戴安全帽,我自己的命自己負責,又有礙到誰了5.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占用龜速行駛,只是大家整體行車速度變慢了,但又沒有立即的危害,為什麼警察要把我攔下來開單諸如此類的...若檢舉真的不好,政府早就廢掉了而不會仍然保留著檢舉制度
5007382 wrote:看完了!只有一個結...(恕刪)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句真是說得好啊!!!我有時候也會舉發別人但是路上這麼多違規會怎麼舉發?!通常我只會檢舉危害到我的比如:橫向闖紅燈越線超車變換車道不使用方向燈等等已經明顯危害我的安全或是因違規妨礙到我行駛路線這類的但是常常違規事實明確被員警打槍...超淦PS:交通檢舉是沒獎金的!!我一毛都不曾拿到!!也一毛都沒想過要拿!!我不是檢舉達人!!!
chiahao000 wrote:..我不是檢舉達人!!!(恕刪) 在鬼島警察和監理機關大多數時間只會裝死擺爛,迫使人民無奈只能自力救濟才能減少橫失街頭的可能,大家應該是要更努力去做專業的檢舉達人,並以當檢舉達人為榮才是,像你這樣急著撇清否認,不知是在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