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停人行道13年,才收10幾張罰單就在鬼叫


wwwmo wrote:
那麼為何一個檢舉者

執行法條的威力竟然比警察還要大

可以一罪連開10幾張的


檢舉者竟然能比警察執法還要威力大

警察要不要乾脆都自請請辭吧

人民以後會被機器人取代

警察也可以以後被檢舉者取代 也可以呀

這樣子政府也可以不用為退休金破產煩惱了
...(恕刪)


笑死

我只是呈送證據給警察而已

罰單又不是我開的

莫名其妙神邏輯,有沒有上過邏輯學課程啊
y384213 wrote:
老實說我覺得警方放縱...(恕刪)


明明就知道自己違規,
只是佔國家便宜佔久了,
以為理所當然罷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2018-07-09...(恕刪)

高雄市前鎮區和小港區

就是投票選出

法院認證的嫖客——陳致中

讓他當選市議員的地區

各位覺得

當地居民的知識和道德水準

能有多好?

給各位再看看

另一個當地居民所選出的市議員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笑死我只是呈送證據...(恕刪)


一樣的道理呀

檢舉者把證據拿給警察機器人開單就好了

還要人力警察做什麼呢

狗都可以當警察了

機器人也可以有警察

人力當警察拿來當開罰單用

難怪台灣財政不會好



檢舉者送出證據 反正也不用過濾有無開過

一張一罰 機器人來做也可以阿

這樣政府也可省退休金

台灣財政有的救了阿


y384213 wrote:
老實說我覺得警方放...(恕刪)



警方會嘴你們說

我們警方每天都要寫劇情

交稿給新聞節目 演抓毒犯詐騙給記者

等於一個警察當作導演和演員用

這麼辛苦的警察

怎麼還會有空去注意這沒績效的地方

鬼島的水準就是這樣,爽。感謝檢舉達人主持正義
你有去問過警察執勤一天幾小時嗎?


12小時喔,通常會用12小時就是人手不足,你如果有興趣的話就去報考警察吧


有次騎腳踏車南下經過東港派出所,條杯看我坐在外面休息,請我進去泡茶,他說他們是14小時,
他媽的有夠血汗。


所以這種破窗理論基本款的工作就我們大家來收拾,大條不好處理的讓警察去。

wwwmo wrote:


一樣的道理呀

...(恕刪)
myhope wrote:
大條不好處理的讓警察去...(恕刪)


警察座在派出所等待14小時

看到你們邀請你們去泡茶

真的是好大條不好處理的服務人民的服務

真是不好處理喔

招待不周應該又會被嘴檢舉了吧




你好有想像力。。。。。心裏這麼多小劇場


印象中當天借完廁所裝完水就到外面坐著吹風,海邊就是風大,


條杯招待杯茶葉泡的茶。你有需要想這麼多嗎?


你這樣比檢舉魔人心靈更黑暗,多出去走走,不要一直坐在電腦前面。



wwwmo wrote:


警察座在派出所等...(恕刪)

myhope wrote:
你好有想像力。。。...(恕刪)



檢舉魔人就是出去走走

走多了走偏了當了魔人

沒事才不要亂走

走到卡到陰

自己不知道 還給別人生事亂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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