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警政署長陳家欽:「你是看他違規闖紅燈是不是?」受傷吳姓女警:「嗯。」警政署長陳家欽:「你給他鳴警笛,他都不聽?」受傷吳姓女警:「嗯。」』(恕刪) 見鬼了,警政署長問的他是指女警在追的人,在問女警追的人是不是違規闖紅燈?!就是女警看到有車闖紅燈,開始追呀。又不是問最後出車禍的那一件事。
現在怎麼一堆網友在檢討被害人女警是因為看到機車騎士違規,所以騎車跟上機車騎士然後該騎士沒有兩段式左轉,反而直接左轉,女警也因為這樣跟著左轉才因為此被撞你總該不會叫警察追歹徒,還要停紅綠燈,然後再追嗎?那歹徒不知道跑到哪了~~~~~
高度懷疑樓主要帶風向把責任弄到警方很可能是發生碰撞事故的車主親友是當大家都白癡嗎?當警方鳴笛,不管什麼原因都是要讓的,有可能抓匪徒,也有可能要趕去案發現場在這裡討論紅綠燈有任何意義嗎?沒有要執行勤務闖紅燈幹嘛?又不是不要命了
wetty wrote:是的,「自由」的相...(恕刪)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吳姓女警效力於和美分局和美派出所,7日執行巡邏稽查取締勤務時,行經和美鎮彰美路5段與道周路口發現1名騎士違規闖紅燈,吳姓女警立即鳴笛並開啟警示燈執行攔查,違規騎士立即逃逸左轉進入孝德路,緊跟在後的吳員在通過彰美路5段時,與張姓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頭部受傷及右腳開放性骨折就算根本沒這回事 這女警其實只是覺得前方騎士可疑而要追上攔停 但今天被撞了 署長這麼問 你可以說女警說謊或署長不明究理 意欲袒護 但標題卻寫署長說謊不管怎樣這女警值勤方式都該檢討 和美分局應該負責幫那部轎車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