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ve wrote:有在檢舉交通違規的都馬知道...而且我的重點敘述是『紅燈亮起前已超過停等線』阿!意思就是該欲左轉車紅燈時已在路口中了,非停等線前呀!跟你貼的文字內容狀況不符的啦~ 是誰告訴你有這種過停止線,燈號就暫時失效的法規?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我很討厭刻意減速禮...(恕刪) 只有台灣腦殘的官員才會說開車要禮讓,開車又不是走路,可以說抱歉借過等等開車時,雙方禮禮或雙方不禮讓都走不了,國外開車都是講優先權。就好像紅綠燈,綠燈走紅燈停,有優先權的走,沒優先權的停。
katana057 wrote:是誰告訴你有這種過停止線,燈號就暫時失效的法規? 請外行人不要說外行話...我檢舉過不知道數萬件的交通違規了...過了停止線才變紅燈,立刻離開路口能被認定違規,舉發製單成功我頭剁下來給你...
UltraLiang wrote:但是遇到交流道入口或是Y字行的路口,在塞車的情境下,我會很願意禮讓一台車像拉鍊似行進方式進入主線, 您舉的例子很好,但是這不叫禮讓,在這種縮減車道的情況下,是「必須」交互前進,有時候就是會有人自以為是直行車,硬是踩油門猛衝或是貼很緊....
strive wrote:請外行人不要說外行話...我檢舉過不知道數萬件的交通違規了...過了停止線才變紅燈,立刻離開路口能被認定違規,舉發製單成功我頭剁下來給你... [問題] 左轉被車流檔住,紅燈後被開單。警察是可以開單的網路上不要亂賭,雞排就算了,你連頭都賭下去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