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賴原則適用之法領域:事故法所謂「信賴原則」,係行為人在遵守交通規則下,對於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義務,而免除行為人導致事故責任,換言之,此時風險即屬於容許之風險。即「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業已遵守並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發生,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義務。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為由主張免除過失責任。肇責100%也不意外...左轉也就一個車道,甚麼叫前車慢我也要跟著慢嗎?開車也是要排隊...x09142001 wrote:我不懂,原來跟著前車...(恕刪)
他直行車,你轉彎車他是看到你要突然轉出來緊急煞車而跌倒的啊你本來就該跟在前車後轉彎這種看不到前面狀況的時候你敢這樣突然轉出去你不擔心對向有直行車來而發生車禍?如果他沒違規的話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百分百肇責建議你想一想這樣發生車禍吃虧的是自己
沒視線硬切,剛起步煞車還踩那麼重車速不快為什麼踩那麼重?是不是想搶快不好好排隊?你是真的該改進你的駕駛習慣機車是直行車速度也不快,你是待轉第2台車沒視線想搶快試著去想一下機車視角,不會被你嚇到嗎?機車直行,第1台車煞車等機車過機車安心直行,突然看到你車頭而且還重踩煞車自己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