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max0902 wrote:過失傷害告不成了....(恕刪)MING ZHONG wrote:5.機車車損$15000(沒有估價單,只說他朋友幫忙修的價格)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除非你要私下解決不然車損是強制險可請領部分 一定要車行的估價單....(恕刪) 天啊!我看到了什麼?
MING ZHONG wrote:大家好!有關於車禍...(恕刪) 刑事告訴期限已過!民事就賠個500台幣吧!對方愛要不要,樓主等對方去告民事再來煩惱!上法庭任何賠償,都須有單據,民事庭法官會審酌來裁定該賠多少!沒單據一律都要有證據,且合理才能讓法官判賠!所以上法院嘴上說賠多少,是沒用的!不合理法官也不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