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酒駕,鞭刑死刑沒用的

酒駕被抓到
1. 罰金至少10萬起跳
2. 把過失改成蓄意
3. 當場沒入車輛,後續拍賣
4. 研發標準酒測及紀錄工具,並提供檢舉獎金(罰金3成起跳),人人都可以買的到,人人都可以抓酒駕現行犯
5. 實施同車連坐法
6. 所有罰金成立基金會,用於協助受害人
應該來辦個酒駕死刑聯署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鞭刑有用的話,獅城...(恕刪)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鞭刑有用的話,獅城...(恕刪)


誰說沒用
原本有10個想要酒駕的人,因為鞭刑只剩3個人酒駕,那就是有用,能降低犯罪或違規造成的傷害就是一種方法,縱然是惡法也是法
只因少部份人酒駕要全部汽車都裝酒精偵測,這合理嗎?
這社會病的不輕
大家說得很輕鬆,
如果酒駕就判死刑,那或許跟他一起喝酒沒有制止的人
或是沒有制止他開車的店家也應該判死刑。
因為這些人也都可以預測到他酒駕有可能造成別人死亡。
如果僅僅是因為能預測就要被判死刑,那麼
能制止他的其他知曉的人,或者路人聞到酒味沒有制止這個人開車,
也應該都要被判刑。

酒駕致死判死刑,那麼飆車,闖越對向車道,蛇行
在路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的都應該判死刑,
因為這些人明明就知道自己可能會造成車禍害死別人。

喝了酒過馬路,結果人家要閃他撞到安全島死了,那麼這
這個人也應該被判死刑。


這根本是整個國家的人不重視別人的生命,
多少車子在經過人行穿越道的時候不會禮讓行人?
多少人把超速當作是高尚的道德,認為開慢車比快車更應該被責備?

多少人認為,隨便犯個最就要用死刑來處罰?
我們整個社會對人的生命根本就是當作草芥,

社會如此,要先改變的不是加重刑責,而是怎麼樣讓
人尊重生命。
這社會大部分人,只想到要解決有問題的人

但是沒花多少腦袋去想怎麼解決問題的根源

這篇文章也是


明明重點就是要如何減少 整個國家 酒駕的人

路上有更多更多更多的酒駕白癡 這些才是重點呀 他們黃湯下肚前根本沒想過刑責怎樣怎樣的


而且在台灣討論鞭刑跟死刑根本不切實際(光該不該有死刑就討論到翻了)

對台灣人來說錢罰重一點才有效,抓到酒駕不管有無犯罪直接罰個五十、一百萬啦
用零犯罪看有沒有用?混淆視聽的奇葩邏輯。

只要犯罪率比沒鞭刑的國家明顯低就是有用。

這個「明顯」怎麼定義可以再討論,比方統計學喜歡定義為5%之類的。

至於死刑,請不要和鞭刑混在一起談。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鞭刑有用的話,獅城...(恕刪)


能解決 惹出問題的人也是好的.
也避免其造成第二次的傷害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鞭刑有用的話,獅城...(恕刪)


有沒有用也不是你我在說的!

到是你都一定要把特例拿出來...那就什麼事情都不用談!

法沒完法~人有賤人!!!

社會上所有事情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嚴刑峻法也只是把小人從10個盡量減少為1個...

少一個小人~少一個禍害....就有機會少一件憾事發生!

這樣的道理你不懂嗎???

stockthor wrote:
大家說得很輕鬆,如...(恕刪)


我又看到在硬凹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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