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騎重機上雪隧國道),才知台灣的落後!

好的壞的都給你說了,果然智商亦於常人!


aderek wrote:
大陸早可騎上高速公...(恕刪)
以台灣人的角度舉例來說……
欸……台灣早就可以選舉了,你們不行喔?
也太落後了吧~都什麼年代了~
aderek wrote:
大陸早可騎上高速公路...(恕刪)
個人不贊同重機上國道,台灣的汽車駕駛真的很恐怖
aderek wrote:
大陸早可騎上高速公路,才知原來台灣是那麼的落後喔^++^

摩托车骑行高速公路乃天赋权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Kk8d9u2nFU&feature=youtu.be

全世界都在比快狠準,才能贏過別人!台灣除了在地上爬還能幹嘛?
台灣天天在比慢,還到處用區間測速(說白了就是為了收罰款)!
又他們可能還不知道,我們100年已三讀過的重機可上國道法案,根本是個屁!^++^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320002340-260402
...(恕刪)


這是毫無路權概念的說法
不符交通原理, 是落後的思維!

路權來自於法規 , 必須依據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高管規則 是 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
限制、禁止、行車管制
那來的 天赋权利 ??????

"路權"Vorfahrtsregeln , Priority (Right of Way) 即 "使用道路的權利分配"
如何分配? 依據法律 , 法律怎麼寫, 路權就如何分配
擁有路權就有使用道路的權利,但路權是相對的,有權利就有義務, 還必須尊重"別人的路權"(義務).
"路權"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是前面的車沒有佔用,共同"讓"出來的!
"路權"所說的除了權利, 還包含有禮讓的義務!
不是只爭取自己的權利, 忘記還有尊重別人路權的義務, 這不符路權的精神 !
要尊重各方路權,不佔別人車道、不搶別人綠燈時間。

不是所有的路想怎麼走就走麼走 , 必須依法律(路權)分配
為什麼要分配?
因為道路的容量有限, 必須有人先走, 有人後走,以時間差來避免碰撞, 所以才有路權的區分
紅燈停綠燈行,就是路權分配, 不可能是天賦路權四方一起通行, 反而是全都擠/撞在一起

道路上從來沒有平權這回事!
交叉路口能四方平權?一起通行? 也就當然撞在一起!
路權本來就是一種分配行駛,指定行駛,排序行駛,一定有行駛區域的區分,次序優先/前後的區分
本來就不可能大家一起通行?

還有, 要爭的是通行權!不是路權!
在沒有通行權的情況下, 是不可能參予"路權"分配的!
根本還沒被放到高速公路上 , 如同一個人,若還只是靈魂,還沒形成胚胎,沒被生在地球上,要如何有"天赋权利"?????

高管規則第 19 條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一、行人。
二、部隊行軍或演習。
三、慢車。
四、機車
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
六、農耕機。
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
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九、市區雙層公車。
經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核准施工、養護與執行公務之人員及機具與擔任護衛及開導任務之憲警、執行緊急勤務之警察或執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隧道緊急任務之機車與依第二條之一規定進入與行駛之大型重型機車,或經核准之特殊活動參與人員,不受前項限制。
為維護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安全與暢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於必要時,得發布命令,指定時段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特定匝道或路段之車道、路肩,禁止、限制或開放車輛通行。
前項禁止、限制或開放事項得包括車輛、乘載人數、裝載貨物。


要有 法治 觀念
你想騎就騎阿!只是準備好罰金
aderek wrote:
大陸早可騎上高速公路...(恕刪)

yaucheng11 wrote:
樓主爬牆出來容易嗎...(恕刪)

連發文完也不敢回應……
等他幾十年也沒用~~~~

aderek wrote:
大陸早可騎上高速公...(恕刪)


趕快移民去大陸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建議樓主不要活的這麼辛苦, 移民到大陸絕對可以讓你覺得進步

aderek wrote:
大陸早可騎上高速公路...(恕刪)


老實說
重機上不上國道一點也不重要
無台灣國籍,
騎機車上高速公路或違規,
出境就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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