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山夜不眠 wrote:
請問,如果有人撞死人說願意賠兩百萬,
你們會認為是當事人自己拿兩百萬出來賠款+強制險兩百萬?還是當事人一毛都不出,只賠強制險兩百萬?

這兩者差別,大家自己想想吧~ (恕刪)


我覺得這根本就不重要,死者家屬想要的就是一個滿意的賠償,是誰出的根本不是重點

如果保險額度夠,對方要求合理,當然是保險出啊,自己一毛不出也是剛好,不然要保險幹嘛?

還是有死者家屬的和解條件是”扣除保險給付額度,肇事者需自負賠償金XX萬”?
怎麼一堆人鼓勵樓主上法庭?
上法庭民事判得比較少是真的,
但省錢只是省保險公司的理賠金,
然後樓主的過失致死的刑事官司,
在沒和解下絕對判得比較重,
這裡無論是易科罰金還是抓去關,
損失的都是樓主自己.

樓主應該要求保險公司積極介入達成和解,
若保險公司只想省錢寧可犧牲樓主,
樓主就公布公司名在網上,
造福網友避免踩雷.



NAVYfabg wrote:
謝謝大大解答,小弟...(恕刪)

抱歉,我看錯了,原來對方是閃紅燈,那這樣肇事責任,就是對方要負七成,而你只要負三成,假設對方向你求償200萬,但對方肇事責任占七成要自行吸收140萬,而你只需賠償對方60萬(三成)就可以了。對於對方主張你沒有職業駕照部分,對於肇事主要原因不是很重要,算次要原因,頂多被罰鍰而已。台灣人駕駛習慣很差,以為出車禍就可以獅子大開口,都不想想自己有沒有責任,所以常常都會以刑逼民方式來索討高額的賠償金,藉此方式來和解。不過對方太過無理要求,就不用接受,但刑事部分會有刑事記錄,也不過是個過失致死罪罷了,刑責很輕,且大多是緩刑或易科罰金而已。只是民事部分就看法官判賠多少賠給對方。
一、網路的世界很小,這種死亡車禍賠償喬不攏,放到網路上等於是給對方有機會瞭解你得資訊。
二、上班時開公司車的話,雇長也得負擔責任,現在是老闆不肯出錢請律師,或是他除了保險外其他都不肯出嗎?
三、你需要的是有牌的律師,而不是鍵盤手,該花的錢還是得花。
如果不是過失致死這條罪名卡住,這對方主責的情況下,根本就不需要跟他五四三

不然保險是保來幹嘛

莫名其妙的過失殺人罪,這就是逼人和稀泥的惡法,對方主責情況下就不該刑事起訴

dz6810 wrote:
怎麼一堆人鼓勵樓主...(恕刪)


這種人 不管保險賠多少 就是一定要從樓主口袋挖錢出來才甘願

難得家裡死個人還不想盡辦法掐著樓主拼命要錢

所以還是上法院才是最佳解法


台灣滿路的機車拿命趕路,在台灣開車真的只能多求神明保佑
palihon wrote:所以,關鍵是樓主有何方法叫保險公司認賠,
各位大大能提供建議嗎?不知

我猜測現在是保險公...(恕刪)


〉〉〉

首先就是要查肈事車輛,保險項目及額度

除了強制險200萬

還保了些什麼險?


第二就是亡者的社會地位丶工作收入

有沒有領勞退金,領多少

這有一定的公式去查亡者餘命價格丶喪葬費丶精神損失

換算家屬的損失


其次是財損,重機的維修費


版主應該先了解保險公司理賠230萬,怎麼算的

然後找專業的律師討論

公司車,一定要拉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

先前30萬,以14萬和解

就是他有提出診斷證明,要休養3個月

另外有提收入證明,一個月2萬多

其他就是機車修理費,看診費用

精神賠償以2萬元計算

這錢,保險公司全部理賠

當事人不用出一毛錢(但保費次年會+)
歲月旅人 wrote:
這種人 不管保險賠...(恕刪)


你的解釋邏輯完全不通,
只要法院判賠的金額,
保險額度內一定是保險公司全部出,
保險公司沒有再討價還價的餘地.

如果對方動機是一定要樓主自己出錢,
怎麼會用提告的方式?
提告都是保險公司討價還價結果對方不滿意,
想用法院逼保險公司出錢.


dz6810 wrote:
怎麼一堆人鼓勵樓主...(恕刪)
dz6810 wrote:
你的解釋邏輯完全不...(恕刪)


有死人 警察局一定會送刑事
檢察官認為有過失就是起訴


如果樓主願意掏錢和解 就可能緩刑或判輕一點科罰金

對方嫌錢不夠 一定會附帶民事求償


車禍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絕對不要怕跑法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