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承辦人一天辦20件左右的違規檢舉,會很多嗎?

Jack 你好棒 wrote:
怎麼會有這種回覆,

真是誇張,

有開就有開,

不舉發就回不舉發,

新竹的家戶收入高得嚇人,

啊怎麼公務機關是用這種水準在回覆的 ??
...(恕刪)


是你中文程度太差才看不懂吧,沒看到寫「檢視無訛、違規部分依規定舉發」了?


然後收入高的地區關公文用語屁事,邏輯真是棒

笑死


警局承辦人員不可能單辦違規舉發的業務,

甚至這個業務極有可能是利用吃飯或休息或下班的時間做出來的。

沒看到耶,

大概有人眼睛沾到螺仔肉,

別人沒寫的東西,還把它掰出來了吧,

再貼一次樓上大大的回文給您看 :



cdyao wrote:
另外想請問新竹縣這種曖昧的回覆是甚麼意思呀
您好:您所檢舉案號10805xxxxx其違規車輛及事實,如經本分局檢視無訛,
違規態樣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送專屬機關
製單舉發,後續寄送違規人。感謝您關心本轄交通安全,謹致謝枕。



什麼時候跑出您的那句話了 ??



喔,

原來是您無視,前面的 "如經",這個帶有不確定性的字眼,

再剪去中間的句子,

把"舉發"拉去句尾,把它組成一個肯定句 :

sagatgod wrote:
沒看到寫「檢視無訛、違規部分依規定舉發」了?


斷章取意,

您一定是第一名,

第一名就給您當了,我不適合跟您強辨,

算您贏了,謝謝。




收入的高低,

與人民生活的水準,用字遣詞,讀書多寡,

是否一定是正相關 ??

您認為沒有相關,也 OK ,

我認為有,

這是很現實,很可悲的一點,

鄉下地方缺少資源、教育人員不願意去,連醫生、老師都短缺,來了又走,

所以才不強求,



收入高的地方,當然就可以要求啦 ~ 我要求公務人員的回覆要有水準一點,

礙到您了呦 ??

那麼真是不好意思,對不起。
Jack 你好棒 wrote:
沒看到耶,大概有人...(恕刪)



首先,下面這段回覆的方式,很明顯只是跟檢舉人說,承辦單位已經收到檢舉案件,後續會依照相關規定辦理而已。
"您好:您所檢舉案號10805xxxxx其違規車輛及事實,如經本分局檢視無訛,違規態樣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送專屬機關製單舉發,後續寄送違規人。感謝您關心本轄交通安全,謹致謝枕。?

根本還沒進行檢舉案件的查驗動作,所以不知道您說的誇張到底是什麼誇張法?
況且若舉發成功也會另行通知才對,請參考下圖



米奇~ wrote:
若舉發成功也會另行通知才對


然後,

C 大收到通知後,還會特地問這是什麼情形 ??




我個人解讀 :

C 大不是檢舉菜鳥,看得不會比別人少,

拿出來問,

當然就是後續沒有收到舉發的 "另行" 通知,

都只收到他 PO 的那種回覆。




除非,C 大沒有注意到後續寄來的信件,

不然,我的解讀無誤。
Jack 你好棒 wrote:
然後,C 大收到通...(恕刪)


C大所收到的通知怎麼看都會覺得是「收件通知」而已,從[收件]到[檢舉成功/失敗]有一定的作業時間跟流程且也有案件編號可以自行上檢舉網頁查詢。

Jack 你好棒 wrote:
然後,C 大收到通...(恕刪)


我們這裡也是類似的回覆.後續沒另行通知是否有開出罰單
會讓人懷疑是否有開出罰單.(有點繞口令XD)

敬啟者您好:
有關本案初審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將依規定逕行舉發。感謝您對本市交通的關心,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這講的是那國笑話?早上才三分鐘的時間,警方就回覆我18件已開單告發mail…

genechen wrote:
敬啟者您好:
有關本案初審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將依規定逕行舉發。感謝您對本市交通的關心,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您這個,我覺得有確實開罰無誤,

只是沒有跟您說開了哪條,好讓您判斷是否開罰正確,

新北市這邊,

會說明以哪條開罰,

例如我都是檢舉臨時停車,

所以收到的回覆都是 55 條 ( 違規臨停,罰較輕 ),

但偶爾會收到以 56 條開罰 ( 違規停車,罰較重 ),

我還特地去點先前的檢舉照片來看,

看為何被加碼成 56 條,

也是因為近來有好幾位承辦人,把我的檢舉"加碼",

我認為這是很有肩膀的行為,絕對是認真負責的好員警,

其他員警是怕開出的罰單被民眾投訴,改去放大檢視檢舉人送出的件,想當不沾鍋,

哇咧這幾位員警還加碼送出,我不寫信讚美怎麼對得起我的良心,





您可以寫信給市長信箱,

要求員警回信要附上以第幾條開罰,

我記得新北市以前也沒有,是有檢舉前輩去爭取,後來才改成有註明開罰條款,

有人先種了樹,所以我在乘涼,

現在換您要為您的所在地,先去種樹了,加油。
此案件是五月檢舉,一個多月後的昨天才收到的"結案回覆"

以下是網頁查詢結果,以我的判斷是已經結案。

Jack 你好棒 wrote:
不然,我的解讀無誤。

謝謝您


米奇~ wrote:
C大所收到的通知怎麼看都會覺得是「收件通知」而已,從[收件]到[檢舉成功/失敗]有一定的作業時間跟流程且也有案件編號可以自行上檢舉網頁查詢。

米奇~ wrote:
根本還沒進行檢舉案件的查驗動作,所以不知道您說的誇張到底是什麼誇張法?
況且若舉發成功也會另行通知才對,請參考下圖

米奇大,所以這樣新竹縣的回覆,誇張嗎?
照您說,這很明顯是還沒結案的回覆,但卻已經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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