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2263 wrote:
〝但車禍發生是無心的疏忽,〞
嗯,好棒棒!無心的都有可能造成別人家破人亡、別人一生的痛!

〝無心的〞都是藉口,使用交通工具就專心點!


我指的是樓主此次發生的車禍!

每個人都可能有不小心的時候,
誰敢保證自己一輩子開車上路都不會發生意外?
(不論大或小)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就只能報警處理囉~生氣不能解決任何事情!

順便出保險了~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省時省力!

Seanblood wrote:
事情是這樣,昨天我...(恕刪)

先在警察那裡備案,看對方的求償方式再來決定是否告毀損。

Mystique Hsiao wrote:
我指的是樓主此次發...我指的是樓主此次發生的車禍!(恕刪)



這叫分心or不專心(打手機、看line?)or沒保持安距!

否則會後車撞前車?
我載女兒被人撞我一定下來揍人,女兒要是有怎樣我會想殺人...打破玻璃感覺還好..
不管你是對或錯對方把你前擋打破.這點最好馬上向承辦員警補證據.並向保險公司理賠員告知沒有那種備案的事...
Mystique Hsiao wrote:
我指的是樓主此次發生...
每個人都可能有不小心的時候,
誰敢保證自己一輩子開車上路都不會發生意外?
(不論大或小)


那當家人尤其是小孩受傷或驚嚇時,出手拍打玻璃這事,不也一樣,在那當下的憤怒的心情,誰都可能做出,不是嗎?

要是我,我肯定也是出手拍玻璃加三字經問候,樓主要告,我讚成,我就不信有多恐龍,最後審判長會讓你這樣後車撞機車判的比受害者拍打你玻璃還輕???還真覺得都是恐龍???

上面幾位是當01網友都是被虎大的嗎?這兩案是一定併為一案,信不信,樓主在檢察官及審判長那會不會因為告被撞的受害者拍打玻璃,被罵到臭。

去告吧,反正網友就愛看戲,我常說,網友就愛叫人告,爭路權,反正永遠都不管他們的事,只是看戲吧!
車禍歸車禍 打擋風玻璃歸打擋風玻璃 先不管車禍是不是錯在先 但也不能因為發生碰撞而破壞對造的車子 如果樓主覺得對方的行為不妥的話 就拿行車紀錄器及本人證件去派出所提告毀損 另外沒有甚麼備案的 要就提告不要就不要 備案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也不會因為你告知警察有這件事情 你的請求權時效就會延長!

d90243001 wrote:
看清楚再回文,車禍...(恕刪)


你才是要看清楚

我是說砸車是損毀,車禍不是...

Seanblood wrote:
請問這部分我該如何處理比較恰當呢?...(恕刪)


如果你是問如何取得賠償,很多人的回答都很實用
但是你是問"如何處理比較恰當"

你應該取得對方的電話與住址
下次帶禮登門道歉,因為你個人的不當駕駛造成了他們的傷害
這樣才是恰當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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