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00開11X被開罰,車主喊冤「內側不是超車道嗎?」

順帶提醒,台灣會開車是一種犯罪,三寶才是政府想要的開車方法

一葉扁舟 wrote:
要保持微高速超車,國(恕刪)
這邏輯我內線開200 警察不就不能開單?我也是超車啊~一路超而已⋯
那個X為何不敢秀出來
該不會是119吧
那表示你的錶速到129了
內側是超車道,烏龜、隊長別亂了
研究過為何高速公路會回堵嗎?
三線道
外線大車 中線龜車其中一個慢,後面車流就需要超車維持原本車流
如果佔用內側,這一段路就會開始回堵到後方

尤其現在不少ACC都喜歡在內測自動巡航
內側是超車道沒錯,但不是超速道
超車本來就是瞬間完成最安全,一些龜車愛龜又愛檢舉,台灣太落後駕駛道德太低
波麗士大人其實是要抓龜車的!
槍打出頭鳥!
不然以波麗士大人的經驗...哪台超速哪台龜速....
他會分辨不出來嗎?
一樓超速的照片
可能是用120的表速超車時被開單
但用11X的速度超車10秒內就可以完成了
如果換成只比外線車多5公里的時速去超車
不會被開單
但超車過程整整花了兩分鐘
這樣有比較好嗎?
nu1880 wrote:
一樓超速的照片可能是...(恕刪)

依序行車都不會
還要說什麼
笑了
超車道就能超速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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