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 wrote:其實此案也不一定是汽車錯唷因為我還沒看到另一個方向的行車紀錄器(恕刪) 常走這個路口的會知道,摩托車行駛方向都會開很快,因為這個路口的前一個路燈號誌,需很快的加速才能從前一個路口過文化一路口,摩托車常走、為了不多等一個紅綠燈所以會搶快。而休旅車若不是在地的,不會判斷的左轉會容易就會車了。
這種討論串就跟月經文一般,一方強調路權, 另一方強調法規,大家都在指責對方,完全沒有共識。然後各自擁抱自己的信仰,類似車禍事件每天繼續發生...repeat again 。不管是以路權為重, 或法規為要,只要大家同時只遵守一個,類似的車禍就不會發生。要強調路權, 就要從小教育著手,要法規, 除教育外, 執法要確實, 沒得商量。我們做了什麼? 這部分的教育除了政府沒執行力外,家庭呢? 大家教了自己家人什麼?個人呢? 你自己做了什麼?便宜行事是台灣交通的"通則"什麼路權, 什麼規則, 在這個"通則"下, 都是個夢。不相信?請走出戶外,站在路口10分鐘...然後再回到01繼續作夢。
八月二十 wrote:我五年前出過很類似的車禍汽車闖紅燈左轉導致我騎車直行撞上最後因為我超速所以肇責他七我三但我被送入加護病房,雙手骨折,肋骨骨折,聲帶受傷法律上轉彎車輸了沒錯,但事實上我覺得我輸比較多 說的好所以我反對大型重機上國道別說像影片那樣輕輕碰一下可能就變一攤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