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的話肯定是直接送去修車廠,先請車廠報價再說,
然後再把單據給保險公司求償,車廠說可以復原保險公司說不行,
你有證據證明可復原,保險公司無證據證明,你覺得會怎麼判?
另外錢不夠賠、花費過於巨大並不會造成回復顯有重大困難。
APulsCode wrote:
保險公司會主張不能回復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改賠殘值。
最簡單的例子就殺人犯不可能使被害人死而復生,就算一直打回復原狀,法官
也不會判被害人復活,只會判賠金錢。
保險公司會主張該車於交事故中實已遭受重大損壞,如車輛送交車廠修復,
於修復後仍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若檢驗不合格,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6條
規定須於一個月內整修完善並申請覆驗,屆時恐花費更多維修費用及時間成本,
回復原狀顯需時過長、需費過鉅,則回復原狀顯有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