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高速公路違規一罪三罰單?

josephjia wrote:
不好意思請教有經驗的(恕刪)


記得沒錯 也在爆料公社PO文過,想要取暖結果被砲火砲的很慘。
那篇文章連續三張照片確實 非同一張切換而是不同車到不同景像。
養成好習慣切換車道不能順手打方向燈嗎?難道要。

建議樓主還是貼照片上來會更好知道事情原委。
约翰跑路 wrote:
請問這位是你同事嗎?(恕刪)


應該就是這個~ 這個文章我也看過
不到幾分鐘就變成砲灰了~ 連文章就自動消失了
國道3分鐘 都開多遠了,可見你同事開車不打方向燈的,只開3張,算他運好
Samara wrote:


記得沒錯 也在爆...(恕刪)


再次謝謝大家的回覆
嚴格說起來我原先的觀念也不正確
這次確實不能說一罪三罰
照片也清楚拍到三次變換車道
所以同事的錯誤坐實,完全沒有藉口可言
她得到不小的教訓,我也被大家教訓了不少
josephjia wrote:
至於一罪多罰,也許可以看看人事時地物
 
同時不打方向燈又雙黃線超車,只能檢舉其中一條,因為一罪(同一行為)不兩罰。
但是你同事是連續不斷犯錯,並不是一罪,而是多罪。難道闖一個紅燈後,接下來就是無敵星星,可以連續闖而不用受罰嗎?
josephjia wrote:
這不是邏輯,只是拿極端的例子來抬槓
邏輯應該要拿比較接近的例子來說比較好
我拿一個稍輕一點的沒戴安全帽來舉例
一個人不戴安全帽被警察開了罰單
另一個警察在3公尺後等著開下一張罰單
還有一個警察又在3公尺後等著開第三張罰單
他們當然都可以開,但是有沒有一點重了?

我再次強調,她絕對有錯,我也會不高興有人在前面變道不打方向燈
只是想問問罰得是否稍重,因為三張9000真的不便宜
但確實是她的教訓無話可說,也正好給其他同事一個警惕


這舉例不對,安全帽沒戴被攔下開單就是禁止再騎乘,要用牽的或是取得安全帽之後再騎,如果被開完再騎就是另外一個行為了
習慣性不打方向燈
這習慣很差,跟幾分鐘沒關係
換言之他這三分鐘造成多少人困擾
畢竟每次變換車道都是獨立事件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josephjia wrote:
且是遭人檢舉的,確實也附上了幾乎在同一段路上連續多張照片
我覺得犯規受罰是天經地義,如果是短時間內犯了多項罪則被開幾張都無話可說
但是否需要同一項罪則,然後算準3分鐘連開三張罰單


警察頻道的YOUTUBE常常追拒檢駕駛最後都一次開好幾昌張紅燈未打方向燈,一件一件跟你算清楚
gbs5543 wrote:
高速公路罰單都300...(恕刪)


真心覺得台灣罰則太輕,導致一堆人說沒差,老子有錢!這樣是要怎麼達到警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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