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o2ka wrote:說真的樓主用這種語氣(恕刪) azo2ka wrote:奉勸正義感爆棚之士,看不慣別人違規舉動請直接檢舉,讓對方吃紅單最直接 問題是大牌都遮住了要怎麼檢舉?如果有方便的辦法,下次遇到這種人我也想檢舉。
我不是檢舉達人也從來沒有檢舉過 任何人我只是不想 讓這些人 (老鼠屎)把我們 騎重機的名聲 ...搞臭我還親口 告知他 你不能這麼做但是 最後!! 他還是 不予理會我他這種行為 觀感 真的很差我才會 發文 把這顆老鼠屎 公諸於世同樣愛騎車人 我不袒護 2輪老鼠屎希望 各位能了解
zcs0125 wrote:樓上兩種人類不用再吵(恕刪) 大法官釋憲?哪號憲法?什麼案例?隙縫鑽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五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這個時候重機又不是汽車規範了?為什麼多數人對重機騎士不友善,阿不就自己嘴臉造成的要違規就誠實自白貪圖方便,不要偽裝受害,噁心死了
tmaa12 wrote:我不是檢舉達人也從來沒有檢舉過 任何人 我的意思是對方心裡是這麼想,並不是說樓主是檢舉達人我也不是袒護這位違規騎士如果樓主一開始用和緩的口氣說.... 先生先生你的車牌(手指著車牌)我相這這位穿襯衫「看似」斯文的騎士會點個頭「假裝自責」樓主一開始就按喇叭,問人家會不會太誇張你的態度跟語氣對方會不爽是正常的我反而覺得這位騎士修養已經算不錯了要是遇到路怒症或情緒壓力大的人可能就直接跟你開槓你永遠不知道會遇到什麼人,也不知道好運會站在哪一邊下次遇到瘋子可能直接拿東西捅你 違規成性的人你好心勸說是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