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分享> 黑色賓士車 國道上驟然煞車,各為如何看? 是否危險駕駛?

Will555 wrote:
說真的肉搜出來又能如...(恕刪)


檢舉是按違規事實按次計算的⋯⋯
可以爲國庫增加不少進帳!
想一想,一般上班都不見得可以創造這麼大收益
檢舉一下看看有沒有要車價的1/10呢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第4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以及同條第2項:「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駕駛人若有逼車的行為,更甚至因為該行為而肇事者,除被處以新台幣6000元至24000元的罰鍰外,還會被吊銷駕照。

  在刑事責任方面,則有可能違反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以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實務上亦有認為,逼車之行為雖未實際碰撞到對方的車輛,然事實上卻已妨害對方以正常車速駕車於道路上行進之權利,自有妨害對方行車權利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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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可以一併提告
女生教我的事 wrote:
樓主第一段影片45秒...(恕刪)


切到中線又換回來,是因為:
1. 有聽到他大腳油門的聲音,故當下認定他會快速駛離我車
2. 我車速都比中線還快,因為賓士車的突然煞停,害我不得不先切至中線(中線比賓士車快)。
但因為我與中線車的空間越來越短,故在第一時間看到賓士車要加速駛離時,當下就決定快點回到外線

但誰知他回二度煞車呢,所以造成我緊貼在賓士車後面啊(應該我被他逼迫逼車吧,他若能加速離開不要急煞,也不會讓我變相逼他車了) 

影片45秒第二次煞車,應該很明顯可以看出是因為他的煞車我才貼他很近,而並非我加速逼他車
Will555 wrote:
切到中線又換回來,是(恕刪)

遇到危險駕駛的車
要嘛往內線避開超車, 要嘛在中線放慢跟車就好
幹嘛還要去靠近他?
這邏輯我是真的不懂
carlo2013 wrote:
當然你也沒錯
通常2台龜車加沒保持讓人超車距離的
後面就一長串車陣了


內線道不就是用來超車的嗎?

不能從內線道超?


Will555 wrote:
我分享的原因只是讓大家知道,好好的開在路上,也是會無故受人挑釁的。


我也是阿。之前在彰化遇到 就類似是飆車小屁孩

但比較俗辣型的那種。

其實 我當下真的很想幹掉這兩畜牲!


也不用花費我太多力氣。


問題是,法律就是保障著這些畜牲!


我很困擾!


為什麼這些該死惡徒,還是最低階的黑社會小弟... 總是能存活在這世間上?


直至造成其它無辜傷亡後,又被法律輕判個幾年。


為什麼不能事先 就直接幹掉這些為害武林的該死敗類?
Mirage-Ulysses wrote:
為什麼不能事先 就直接幹掉這些為害武林的該死敗類?

加油

你幹掉他 我斗內你 可以喔
您好,樓主
附件檔單一大小不得超過100MB,網路上有很多線上影片裁切工具可以搜尋
依照影片上看到的違規有
1.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2.變換車道未全程使用方向燈
3.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4.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以上為個人見解
不知道全部項目是要分開檢舉還是一次檢舉?
有請大神幫解惑
謝謝
Will555 wrote:
簡述:本來好好的開車(恕刪)


路上瘋子本來就很多 當下沒撞到就別理會了

你又按喇叭 又閃燈, 對瘋子而言 他會覺得是挑釁


你載妻小就忍一忍就算了 不然瓷器碰磚瓦 何必


道理你對 法規上也你對, 但真正成熟的人會忍一忍 過了就算了, 你又按喇叭 又閃燈, 對瘋子而言 他會覺得是挑釁

他跟你玩 萬一不慎出車禍 你覺得你會好受嗎? 他這種有錢人 出事也是能開脫 但你全家的人身安全呢?

沒出事你妻小在車上也是擔心受怕,

前幾次他煞停 你忍下來不按喇叭+閃燈 他就不會再有後續的行為. 你要發洩情緒大可在車上咒罵他 反正他聽不到

但喇叭+閃燈的用意是什麼? 警示他? 他在跟你玩 會不知道這危險嗎? 需要你喇叭+閃燈警示?

你喇叭+閃燈 這種瘋子只會當作挑釁行為
垃圾駕駛人
檢舉就對了
很少看到有這麼瘋的,而且很針對,初見面就是橫跨2個車道來找事的,

完整版的記錄也才2分多鐘,樓主是否在更早之前莫名得罪了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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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真要替車上家人安全著想就是遠離該車,你並未等他駛離了再切出外側道,

我猜樓主在發現他無故急煞時就已動了氣,要我也會如此,但我不會有閃他大燈及喇叭他的動作,

現在行車記錄器何其普遍,他敢這樣做真是屁孩居多,沒在想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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