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來賠是用在這種時機嗎?

還有沒寫到的嗎?

汽車 --應注意未注意 未禮讓直行車 傷害 公共危險

機車 --應注意未注意 毀損 公然侮辱 強制 傷害
用生命捍衛路權
給騎士一個respect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kyundai wrote:
有一種痛叫討皮痛,我(恕刪)


搶奪他人手機,不論是價位高的智慧型或者是普通的一般手機,只要行為人明知自己沒有取得這手機的權利,卻萌生要據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就符合這法條所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的要件,用的手段又是搶奪,也就是乘人不備公然攫奪他人支配範圍內的動產,就犯了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的搶奪罪

影片內,這機車騎士很多問題,就看汽車駕駛懂不懂法律了,不然可以告的就一堆

不然這騎士沒意外好像是某火鍋店老闆,看他IG應該也不缺錢
kyundai wrote:
有一種痛叫討皮痛,我(恕刪)

他應該是以為自己有行車紀錄器就囂張吧...
而且看到對方也不是那種8+9才敢這樣...
砸的車也都算老車...
這駕駛應該可以告這騎士吧...
他肯定有上網路看一些國外的騎士影片..常常會砸了別人的後照鏡...
再來就是他肯定是有點小錢才敢這樣...
呵呵呵...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時間未到而已!
kyundai wrote:
有一種痛叫討皮痛,我(恕刪)


譴責酒駕

另外,我也想看你改天遇到砂石車也是用這樣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大家不去火鍋店排隊吃個火鍋嗎?

上次吃海產倒是很多人吃。
發過酒瘋的人,一輩子不能再喝酒,如果沒這個自律,只好槍斃。
如果換做我,今天假設我沒喝酒,但是我違規被你撞。我跟你道歉完畢之後,你還那樣囂張跋扈。我一定衝上去跟你打在一起。我也會打架。到時候誰輸誰贏不知道呢!
奇怪,

這棟樓路權派的怎麼都沒出來,

平常路權派的不是都很會嘴嗎??

這位騎士就是標準路權派,

一抓到對方小辮子,就故意前去衝撞惹事!!

不知行車安全是互相禮讓,尋求安全。

一付別人違規是違規,自個違規都不算違規的態度。

這種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人種,看多了啦!!
FileNet wrote:
大家不去火鍋店排隊吃個火鍋嗎


機車騎那鳥樣

應該查那個機車幹啥去吃火鍋才對
騎士想互賠

1.騎士會不會根本名下沒錢?

2.騎士賠的會不會比較多? 汽車零件比較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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