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祥和社會,請支持道交條例7-1。

健康最美 wrote:
所以你拿不出來啊~我(恕刪)

邏輯完全不通哦⋯
我沒說你超速耶
是你認為沒有人可以完全不違規
但是你自認自已很少違規(一年不到二次)
怎說來說去都你的話?

以你的說法
要求自己不要犯法
也不要影響(檢舉丶制止)他人做犯法的事?

我同意自律
但一旦有些人無法自律
只好藉由他律來制止
這完全沒有違和感的
lim5464 wrote:
我支持廢除道交條例7(恕刪)


對對對
還有還有
和民代丶警察都熟
只要沒有檢舉案號丶報案號
都有機會靠關係搓搓搓
ryan00014875 wrote:
你很棒,一面嘴檢舉人...(恕刪)


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樣只會二分法,
很明顯他說的是一般檢舉人跟檢舉魔人。

用二分法定義所有?
我不知道是多單純的人才會這樣思考。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以身作責只是儒家思想...(恕刪)


真可憐!
大家知道為什麼這位檢舉志工這樣討厭「以身作則」嗎?

因為他自己就是違規魔阿
違停2年紅線以上!
笑死人!真夠可憐...

一邊罵違規的人該死違規渣一邊違規?

這種人竟然也有人推崇?
可真是讓人見識到什麼叫盲目!
盲目什麼?
只要有在檢舉就是不管殺人放火都可以被原諒啦!

這種邊違規邊檢舉叫做構建美好交通?
不要一直鬧笑話好嗎!
ryan00014875 wrote:
你確定不先看過再決定(恕刪)


你這樣提醒,我有點後悔失言.....

說話跟違規一樣,要做前先想想!我是負面例子。
宙王 wrote:
民眾就不能檢舉



規定每人每周檢舉次數不能超過2件,避免魔人
其實民眾是可以為了自己方便,而違規沒關係

但收到罰單就別靠北靠母,犯個錯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你犯錯,禮義廉恥會不會寫?

還上網義正嚴詞宣揚檢舉不對,不對的是你違規的行為
硬幫幫 wrote:
規定每人每周檢舉次數不能超過2件,避免魔人

我同意你的建議,真的很棒.

不過,也該加入一項:每週被檢舉超過兩次,必須加重罰鍰一倍,避免有違規魔人.
王簡莒 wrote:
首先向宙先生請安。7(恕刪)

說真的我會違規也會檢舉別人
但我不是檢舉魔人,不會刻意開很慢讓人在雙黃線超我車再檢舉
我都檢舉那種並排停車會擋到整個車流的

檢舉制度不能廢掉,廢了我肯定直接停在你家門口
看海成花 wrote:
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跟(恕刪)

他的腦就是二分法我早說了
建議他去玩人中龍就知道社會不是只有黑或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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