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我原本以為這是保險公(恕刪) 有判決就很明確啊畢竟金額談不攏心靈創傷你又生不出單據讓他們去核銷不如法官說了算他們也方便去代償事後再依法向車主求償也没什麼不對對於被撞的車主又有保障有何不可若是你知道第一產險的理賠模式不符合你的想法對你來說下次保車險就避開他就好了不知道你在替對方撞你的車主生什麼氣
yurue wrote:第一產物保險只願意出1萬元,不願意再多加任何錢。 這不是你要關心的問題這是撞你的車主的問題第一賠不賠顧慮的對象是他的客戶你求償的對象是撞你的對造如果保險公司"只"願意出1萬我相信你的醫藥自費單據加總可能只有一千建議你直接提告看看法院怎麼判至於對方的保險公司願意賠多少那是對方保險公司跟他的客戶間的問題你是在幫人家擔甚麼心還 "擔心" 到需要上來 "發文公告" ?況且你這個案子牽涉到三台車吧第一產物為了想少賠幾千元....
通常這種非單據項目保險公司都有行情表所以理賠員也不一定有權限賠足您要的數目至於差額只能車主自行吸收不然真的只能跑法院不過差距不大的情況下保戶打去申訴通常會稍微放寬一點點金額真的過多保險公司也不會理你不過說真的保險公司是法人,亂賠(無一定依據)可能理賠員會被告如果你提告法官判下來的金額不管多少原則上保險公司都可以賠因為可以報帳,沒有任何可能的違規操作如果提出多少金額就賠多少,那就有可能被公司告了破.破.破許男 wrote:過失傷害又不一定會關(恕刪) 怕阿車主怕自己多掏得比判的多而且沒事誰要上法院........又不是一次兩次就好...